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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授权委托书合同(精选17篇)

发布时间: 2023-11-21 17:18:22

授权委托是指一方将自己的权力或责任委托给另一方,以代替自己进行某项行为或决策。授权委托在商业领域有广泛应用,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商业授权委托案例。

品牌授权委托书

兹有____公司为____商标的持有者。

现授权淘宝id:____;店铺地址:____为我品牌在淘宝网/天猫商城上的分销商,所售商品均为正品,且可以使用____商标进行品牌推广。

店铺广告推广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及责任由该分销商承担。

授权期限:20__年9月10日至9月11日。

授权人:____。

公司盖章/个人签字:

20__年9月10日。

公司品牌授权委托书

甲方:

乙方:

杭州先知先觉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成都迎客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信任、互利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规定,就乙方获得甲方代理“hmoutlets、zaraoutlets等甲方公司代理国内外快时尚品牌授权委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归属关系。

2.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代理“hmoutlets、zaraoutlets等甲方公司代理国内外快时尚品牌授权委托”品牌。

3.甲方有权力,也有义务参与乙方品牌授权工作指导。

4.甲、乙双方如有争议时,应以协商形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品牌授权委托使用协议期限为______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止。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授权品牌,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继续合作,可延长合作期,由甲、乙双方另签协议确定。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规定作为本协议书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力和法律效力。

7.其它。

品牌授权企业:(盖章)被授权企业:(盖章)。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品牌授权委托书

委托方:(甲方)。

被委托方:(乙方)。

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二、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甲方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不得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三、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发货后财务核实即付款。

甲方:

乙方:

法人:

法人: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品牌授权委托书

四季青服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杭州四季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信任、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就乙方获得甲方“四季青品牌授权委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归属关系。

甲方同意乙方使用“四季青”品牌。

甲方有权参与乙方的品牌授权工作指导。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时,应以协商形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以在对甲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品牌授权委托使用协议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终止。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授权“四季青”品牌,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继续合作,可延长合作期,由甲、乙双方另签协议确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作为本协议书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力和法律效力。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牌授权企业:(盖章)被授权企业:(盖章)

邮编: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公司品牌授权委托书

书致:

作为(生产制造商名称)的生产制造商在此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公司名称和地址)用我公司生产制造的()产品就()国内公开招标递交投标文件并进行后续的合同洽商和履行。我方承诺,不会另行许可其他第三方用我公司生产制造的产品参与本项目投标,(本站)也不会单独以我方的名义或委托他人代为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由此引起相关方的投标被按照无效处理以及给相关方和贵办造成的损失由我方负责赔偿。

我们在此保证为上述公司就此次招标而提交的产品承担全部质量保证责任。

委托人:

受托人:

日期:

品牌授权委托书

委托方:

受委托方:合肥荣牌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是以下品牌及商标的合法持有者及使用者:品牌及商标logo如下:

logo:

品牌中文:

现委托授权“合肥荣牌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在产品上印制商标,印刷的商标均由委托人提供以及认可。委托人具有所印制商标标识的合法权利,委托人所提供的商标属合法使用,所提供的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受委托人按照委托人提供以及认可的商标进行印刷,若因此产生任何侵权责任或经济纠纷均由委托人负责,受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委托方盖章(签名):2017年月日。

品牌授权委托书

根据《商标法》和《实施条例》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品牌使用许可合同。

商标授权范围

一、甲方将注册登记的第类商标(注册号:_______)许可乙方使用在其销售的产品包装上。

二、商标标识:(另附页)

三、许可使用的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四、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淘宝、拍拍、亚马逊等电子商务网站。

五、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内只限于乙方的销售渠道内许可使用。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八、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续费备案,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

九、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以及在本合同第六项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材料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十、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有权利监督乙方产品质量,乙方有责任将包装设计文稿交给甲方审核备案,以免出现与法律相违背的情况。

十一、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应当强调,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对各方的法律连带责任。

十二、合同生效以双方签字日期为准。在执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内若不采取措施补救,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十三、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

违约责任

十四、乙方不能超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规定的商标类别、商品种类、商标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条件,合法使用该注册商标。

十五、乙方只限于在本企业销售的产品上使用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为投资与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机构进行生产销售并盈利。

十六、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前必须全部付清所有商标使用费,不得以各种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许可合同的存续期间,不能单方面终止乙方的商标使用权(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件”的条款除外)。

十七、双方如有违反“违约责任”中条款的,违约方违约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

适用法律

十八、本合同的订立、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管辖和保护。

争议的解决

十九、对合同有争议需要修改,必须经过双方一致同意,签署书面合同报原备案商标局受理方可生效。

二十、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的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守约方得到赔偿后合同可继续履行。

二十一、如合同争议不能达成共识,可以将争议提交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由该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条例》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将合同副本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由乙方将合同副本交送注册地工商局存查。

许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被许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授权委托书

授权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

本授权委托书依据上述双方于20xx年 月 日共同签署并已生效的《 》(填写合同编号、名称)出具。

(一)授权的地域范围

本《授权委托书》只适用于 省 市范围内办理授权事项之用,超越授权地域范围使用本《授权委托书》均属无效使用,不对授权方产生任何法律效力,一切后果由被授权方自行承担。

(二)授权的事项范围

授权方兹授权被授权方在授权地域范围内从事如下事项:(详细按照授权依据上的授权事项进行填写)

在上述授权事项范围内,被授权方通过合法方式代表授权方从事活动的,其法律后果方由授权方承担,否则被授权方任何超越授权事项行事或以不合法的方式行事的,产生的一切后果概由被授权方自行承担。

1、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 年,自 至 止。

2、授权方在授权期限内合法提前撤销授权的,授权亦自行终止,本《授权委托书》失效。

3、授权期限到期,本《授权委托书》失效。

授权期限到期或授权被授权方提前撤销后,被授权方仍以授权方名义行事的,对授权方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一切后果由被授权单位自行承担。

1、本《授权委托书》自授权期限开始之日起生效。

2、本《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授权委托书》未尽事宜,按双方签署的《 》(就是填写授权依据)执行。

4、本《授权委托书》不得擅自转借、涂改或复印,否则无效。

5、本《授权委托书》失效后,被授权方需将《授权委托书》退回授权方。

授权方: (盖章)

被授权方:

年 月 日

合同授权委托书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对于在装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并随附相关文件。如果委托书内容未注明,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需于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免丧失协议内容之权利。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五、甲方应当保证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运输业务量不少于_________teu。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承运人的船期及运价变动信息。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认费用,本协议运价(由我司代收代付承运人,费用由运费和佣金组成)可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作相应调整,经双方确认后生效。乙方为甲方垫付的额外费用实报实销。

1.乙方在甲方保证上述委托运输业务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优惠价向甲方结算普通干货箱包干定额费:

自拖箱:人民币_________元20’ 人民币_________元40’

报关费:人民币_________元票

其它费用:_________

(注:每票限一张报关单。如因报关内容较多需增加报关单,每张报关单增收电脑预录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报关后退关收人民币_________元。)

2.海运费_________

订舱费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

七、海洋运费按双方确认运价(甲方可以在委托书上标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确认价(应随附优惠协议号或确认件)执行,但仍应履行本协议第十一条之规定。

八、费用结算

1.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运费:

a.费用按航次结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

乙方才交付提单。

b.甲方于船开后_________天内,将所发生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c.采用月结的形式,甲方垫付_________美元作押金,每月_________日结清上月乙方已垫付的费用。

2.经双方协议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费用:

a.现金的付款方式;

b.电汇,并及时把银行汇款水单复印件送交给乙方;

c.采取同城托收无承付的办法结算外汇海洋运费,双方另签定外汇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协议。

3.在甲方按时付款情况下,乙方按海洋运费_________%的比例退定舱佣金给甲方,确认或协议净价的除外。

4.甲方应当及时确认乙方之结算清单,若于收到结算单后七日内未予书面回复确认的,视为对于费用之确认。

九、甲方付清上述费用和报酬,乙方应及时将海关退还的核销单,退税单等有关单证交付甲方。

十、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费率或者其他计费依据向乙方支付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和报酬,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必须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协议下业务所产生的费用。若甲方拖欠费用,则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方式:

(1)暂停一切本协议下业务的操作,直至费用付清;

(2)可以延迟签发包括提单等运输单证,直至费用付清;

(3)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

(4)有权滞留本协议下业务中所产生的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

(5)有权于所签发的当次提单上加以相应批注;

(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缓交付货物。

同时,甲方对于拖欠之费用应当向乙方支付日万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权乙方代领提单或者其它类似权利凭证,视为甲方同意将上述凭证出质于乙方作为其应当承担的费用和报酬的担保。甲方应当保证其具有合同的出质权利。由于甲方出质不当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十一、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舱回单》后,应及时将定舱配载的船名、航次、关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双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订舱确认书》的传真报告作为已告知的最终证据),甲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确认书》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十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之前,根据不同货物的性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管或检验规定,应提供所必需的有关文件,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十三、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装箱的,甲方应当及时送货至指定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并事先告知有关货物的详细状况;甲方自行监装的,则因装箱不当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四、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 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五、因甲乙双方中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预期利益不能实现,无责任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因本协议项下委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审理。

十七、本协议自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称(盖章):_________ 乙方名称(盖章):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

外币账号:_________ 外币账号:_________

人民币账号:_________ 人民币账号:_________

授权委托书合同

1.对外签订合同,需要办理授权委托手续的,适用本办法。

2.授权委托由法律顾问室归口管理。凡是程序性的授权,由法律顾问室决定;属于签订合同等实体性授权,由法律顾问室报经总经理批准后办理。(此条可以细化到具体事务)。

3.1经办人向法律顾问室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授权内容、授权期限、用途等(附件一)。

3.2法律顾问室根据经办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授权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情况并要求经办人补充。

(可以增加对被委托人的资格审查的内容)。

4.授权委托书应当编号登记,委托书由存根、正本两部分组成。存根留法律顾问室备查,正本交被委托人作为代理人的法律依据(附件二)。

5.被委托人在办理完委托事项后,应向法律顾问室提出工作报告。该工作报告的内容包括授权事项、办理情况、委托书是否收回或者交给对方等。该工作报告应附在授权委托书的存根上备查。

6.被委托人在办理具体委托事务时,如果确有必要为授权以外的行为时,应当事先请示总经理,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其委托手续可以后补。

7.如果被委托人未完成委托事项,或者超越委托权限签订了合同或者其他法律事务,应当及时向法律顾问室报告;法律顾问室要将情况写成请示,报总经理。

8.因被委托人的越权行为导致公司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法律顾问室应定期检查被委托人办理事务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防止造成经济损失。

10.本办法经董事会讨论通过,由总经理发布施行。

11.本办法自年月日施行。

附件一。

法律顾问室:

兹有我部门_____同志,因与_____公司洽谈_____项目(写明要做的事项),需要办理授权委托书,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权限为谈判并签订合同。

特此申请,请予办理。

_____公司_____部(负责人签字)。

附件二。

()授字第号(存根)。

兹授权_____(经办人)代表本公司就_______________(具体事项)进行谈判,签订合同。

有效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被委托人:(签字)。

办理人:(签字)。

兹授权_____(经办人)代表本公司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事项)进行谈判,签订合同。

此授权的有效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公司对__________(经办人)的行为负责。

法定代表人:(印章)。

_____有限责任公司(印章)。

品牌授权委托书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根据《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一、甲方将注册登记的第类商标(申请号:)许可乙方使用在其销售的产品包装上。

二、商标标识:(另附页)。

三、许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四、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五、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内只限于乙方的销售渠道内许可使用。合同存续期间,不在授权其他销售厂家使用甲方的第类商标。

六、许可乙方在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资料上使用的说明文字:

七、乙方向甲方交纳万元人民币作为商标、冠名使用费。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

九、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十、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续费备案,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

十一、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以及在本合同第六项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材料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十二、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有权利监督乙方产品质量,乙方有责任将包装设计文稿交给甲方审核备案,以免出现与法律相违背的情况。

十三、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应当强调,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对各方的法律连带责任。

十四、双方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上签字、盖章。

十五、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金额足额交付了甲方商标使用费。

十六、甲方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备案。

十七、乙方使用在甲方授权注册商标的产品,必须要具备如下条件:

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指定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国家明令需要具备环保认证的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级环保机构认证或国家指定机构的认证。

必须要执行国家强制标准的产品必须达标。

必须要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要取得生产许可证。

本合同自签字的三个月内,由乙方到所在注册工商局查存。

十八、合同生效以双方签字日期为准。在执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费未到甲方指定账号,甲方视乙方违约。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内若不采取措施补救,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十九、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期限到期没有续签合同。

二十、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之后,其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并构成对甲方声誉的严重损害的。

二十一、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商标使用许可费没有全额进入甲方指定帐号(银行公休、假日顺延)。

二十三、甲方先将合同传给乙方审核,乙方无异议后交纳万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

乙方先付全款60%部分,剩余部分款项在甲方递交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受理后结清。如果乙方在甲方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不予甲方办理完所有结算事宜,甲方视乙方违约,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中止乙方使用其注册商标,所收乙方的费用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双方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到国家工商总局指定的商标代理机构——公司做备案书,由商标代理机构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

二十四、代理机构将双方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后,甲方所承担义务的全部完成。

二十五、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受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后,依据其行政程序,向甲方发《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通知书》,并在全国性的《商标公告》上公告。

二十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订立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具备合同中的生效条件,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十七、乙方不能超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规定的商标类别、商品种类、商标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条件,合法使用该注册商标。

二十八、乙方只限于在本企业销售的产品上使用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为投资与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机构进行生产销售并盈利。

二十九、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前必须全部付清所有商标使用费,不得以各种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许可合同的存续期间,不能单方面终止乙方的商标使用权(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件"的条款除外)。

三十、双方如有违反"违约责任"中条款的,违约方违约金额为20万元人民币。

三十一、本合同的订立、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管辖和保护。

三十二、对合同有争议需要修改,必须经过双方一致同意,签署书面合同报原备案商标局受理方可生效。

三十三、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的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守约方得到赔偿后合同可继续履行。

三十四、如合同争议不能达成共识,可以将争议提交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由该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条例》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三十五、本合同中商标使用许可争议的解释权在国家工商局商标局。

三十六、本合同中的商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

三十七、本合同中的争议受理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十八、本合同中争议的仲裁在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将合同副本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由乙方将合同副本交送注册地工商局存查。

许可人(甲方):

被许可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___年__月__日。

___年__月__日。

网店品牌授权委托书

报告显示,过去一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超过7500亿,比增长逾60%,电子商务的这种狂速发展,让所有人都无法置之不理。如果说,21世纪的第一个十年,企业界的一致行动是“到农村去”,那么第二个十年则已经变成了“到网上去”。

然而,试过之后,大多数品牌企业都面临两难尴尬:网店与实体店冲突不断,难以协同,大有你死我活之势。常见问题有四个:第一,网络购物的消费者形成了超低价消费的习惯,网络价格通常只有实体店的1/2或1/3,否则无法出货,而如果在网上大幅度降价,又倒逼实体店无法出货,或者消费者在实体店购买之后要求退货,致使实体店经营困难;第二,如果网店与实体店进行产品区隔,在网店投入低档产品,通常消费者不买账;第三,网店的流量成本已经不低于甚至高于实体店的租金成本,使企业的经营压力骤增,美邦董事长周成建在关闭电子商务时就曾坦言,“1年6000万元的投入,使线上成本甚至远高于饱受地价负担的实体店成本”;第四,由于不受店面面积限制,网店需要的品种数量远远高于实体店,使得企业的产品集中度不高,稍有管理不慎,库存压力就大增。凡此种种,让众多品牌企业苦不堪言,以致坦言“不做等死,做是找死”,很是纠结。甚至,很多企业干脆退出。

现代人的生活空间,一个是实体生活,一个是网络生活,二者相互融合。企业必须尊重消费者的生活习惯,如果远离了电子商务,差不多等同于远离了消费者。最近的统计数据看,城市居民中,20-29岁的消费者,有网购习惯的占6成,30-39岁的近5成,40-49岁的占3成;农村居民中,29岁以下的有网购习惯的消费者数量逐渐接近城市居民。假以时日,这些年轻人逐渐成长,电子商务自然形成他们的购买习惯,而随着网络技术和物流体系的发展,电子商务的发展必然遍及城市及农村市场。实际上,在三四级市场,已经有人在运作,把社区的夫妻店变成电子商务网站的网上购买操作终端和配送终端,发展非常迅速。

既然电子商务是未来,企业必须想办法解决网店与实体店的冲突,使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其实,这个问题的解决并不难,关键是企业必须有清晰的、统一的营销策略,而不是把网店与实体店分开来对待。

首先,我们看到这种冲突主要在品牌企业中产生。国内电子商务的发展经历了3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平台型电子商务,即淘宝模式。淘宝建立了一个网上商城,大都是非品牌企业运行,实体店本就不多甚或没有,根本不存在冲突。第二个阶段是渠道型电子商务,即京东模式。这些公司类似实体店中的连锁店,是个分销公司,向上游采购。对于品牌供应商而言,这些网上分销公司或者卖断某个型号的产品,或者接受品牌供应商的价格制度,而采用网站赠送其他产品的模式经营。包括京东销售苹果公司的产品、红孩子分销宝洁的产品,大都是此类模式,也很少存在冲突。前两个阶段中,在金融危机前后,大量出口受阻的企业成为电子商务主体,他们本来就在国内市场没有实体分销渠道,也就不存在多大冲突。而且,这些企业因为在国内没有品牌、没有渠道、没有销售队伍,直接借助电子商务平台分销,愿意采用低价模式,相对而言,强化了消费者在网购中的低价购买模式。第三个阶段就是目前发展起来的模式,大多数品牌企业开始进入电子商务,无论是在淘宝或天猫等平台上开台,还是自行建立电子商务网站。这些品牌企业的实体店分销规模都非常大,稳定的价格策略是其维持品牌形象和分销商利益的根本。网店的低价购买模式对他们的实体分销模式有非常大的冲击。

品牌授权委托书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准予乙方开设xxx服饰xxx品牌特许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准予乙方在xx开设“xxx”品牌xxxx服饰。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xx转让第三方。

二、乙方自行在xxx开设地办理工商、税务等经营手续,费用自理,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乙方xx于第三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干涉。

三、乙方的装潢和广告及形象设计必须按照甲方的统一规定实施。

四、甲方以统一价格的xx折向乙方提供货品(不含税),现款现货,货款两清。从甲方工厂到乙方的货物运输、保险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只承担温州地区的运输费用。

五、乙方必须以甲方规定的统一价格出售。甲方将根据季节变化、市场供求等因素统筹考虑零售价格,及时通知乙方。

六、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货物换货率为首批xx%换,补货买断为xx折,换货率按季节计算。

七、乙方保证每月进货金额不少于xxx万元。如果连续三个月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进货额,甲方有权提出中止本合同的履行。

八、店面及批发部不得小于xxx平米。

九、为了配合甲方及时掌握市场情况,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乙方必须每天以传真方式向甲方通报货物的销售、库存情况,否则甲方将停止供货。乙方向甲方补货也必须以传真方式告知甲方。

十、乙方需调换的货物必须保持完好,换货的费用支出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可以在同一区域内开设分店或进入商场专柜销售,但需经甲方实地考察并书面同意。考察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不能自行仿制甲方提供的服饰,不得在特约点中掺卖非甲方提供的服饰。如发现,即终止合同。

十二、本合同订立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xxx万元作为货款金。

十三、以上要求如果乙方有违约行为,根据情况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部分或全部作为违约金,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xxxx年xx月xx日始至xxxx年xx月xx日止。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交还甲方的专卖铭牌及一切印有甲方产品标识的物品。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期满后另行签订合同。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地点:

日期:

品牌授权委托书

为提升xxxxx经营组织的竞争能力,建立一个长期、稳定并高效运行的经营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合同法》之规定,合同双方就xxxxx品牌特许经营授权许可之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特许权形式、范围:

1.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经营的产品为“xxxxx”品牌xxxxx系列产品。

2.甲方授权乙方许可经营的区域为:xxxx省xxxx市(自治区、直辖市)xxxx所辖范围,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经营其他同类业务。

第二条任务目标:双方依据市场规模,确定销售回款额万元,并按以下条款执行,实际销售额时间以首批上货时间为计。

第三条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经营的期限为:xxxx年xxxx月xxxx日至xxxx年xxxx月xxxx日止。

第四条有关订货、配货、调拨及退换货规定。

1.订货方式:

(1)首期订货款金额:xxxx万元人民币以上(指结算价)。

(2)应季产品交货金额,以产品订货交货期为准。

(3)续单作业的交货期是依据面料、数量与金额的不同而订的,确定的时间经甲、乙双方共同订货单方式确认为准。

2.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

3.交易原则:款到发货。

4.运输方式:

5.途中货品遗失,如乙方能提供承运部门有效证明资料,由甲方负责向承运部门索赔,否则由乙方承担。乙方收货后应及时进行验货,如有异议,须在提货后三天内以书面传真与甲方联系解决;否则视为乙方验收货品同甲方所发货品无误(超出时限。异议无效)。

6.调拨方式:如乙方临时紧缺货,甲方将根据自身库存与其它市场库存情况,尽力协助调拨货品。

7.应季产品调换规定:

(1)产品换货期限:货到之日起的xxxx天内。

(2)往返运费由乙方负担。如乙方的换货在超出甲方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则所有乙方的换货甲方不予调换。

(3)如甲方货品降价,乙方不得以原价退货后,再以降价重新购该货品。

8.退货规定:乙方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于收到货物后xxxx日内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品质问题,经甲方技质部门品检确属质量问题后,可办理退货,非质量问题的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自选承担往返运费。如有另行品质标准规定并经双方认可,也可作为品质标范围。

9.装修要求:

(1)乙方的店铺应当达到下列面积:单项经营少年装系列的单店店铺不能少于xxxxx平方米;综合经营全部产品的单店店铺不能少于xxxxx平方米。

(2)乙方店铺装修须报甲方统一设计,按图施工、装修。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稿,为保证全国专卖店形象统一,营业业务品由甲方代为统一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运输费)。

第五条有关零售价格之规定,由甲方统一定价,促销价亦同,在未征得甲方书面许可前,乙方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价销售行为。

第六条乙方须依照甲方营运作业之规定定期、及时、准确地提供必要的营业资料,包括:销售情况、财务报表、顾客投诉、存货及收交记录。

第七条双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特许经营加盟合同书》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的规定操作业务。

第八条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整,为甲方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合同截止的三个月内全部返还;若乙方在协议期间违反本协议规定,保证金将予扣罚或不予退还;加盟金元整,作为品牌管理费,不以返还。

第九条广告费之规定:乙方完成任务目标,甲方将以营业额(进货额计算)xxxxx%作为乙方业务地区范围的广告促销投入费用,双方各自承担xxxxx%.具体宣传方案必须由甲方统一操作或乙方提出有关方案报经甲方确认后实施,否则乙方自行安排的各广告宣传费用甲方均不予认可。并且,如乙方不能拿出相同数额的资金做市场投入,甲方的销售奖励不予兑现。

甲方权力义务

第十条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乙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一条提供经营加盟店的开业相关资料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

第十二条提供店内陈设规划及有关经营所需的辅销器材或制作标准,包括:店铺平面配置图、商品陈列配置表、吊牌、服装专卖证明书、授权书等(模特、衣架、裤架等陈列道具甲方按成本价供给乙方)。

第十三条提供产品及与产品相关的知识及信息。

第十四条提供加盟店的员工培训课程及经营辅导。

第十五条广告宣传、促销活动统一策划。

第十六条提供业务信息及一切有关经营业务上的协助。

乙方权力义务

第十七条提供经营加盟店加盟需的合法证件,包括营业地址的租赁合同、营业额特别授权期限届满,没有延期的,该商号权属当然归属甲方,乙方不得再使用该商号。

第十八条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在日内完成改进。

第十九条雇用合法劳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总部应有的员工训练。

第二十条按总部规定使用vi手册,包括店铺之设计,宣传物品及辅销品之规定。

第二十一条依照甲方的指导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之规定经营加盟店;接受甲方统一策划之vip卡,并由乙方承担制作成本费及相关打折费用等。

第二十二条按时支付予甲方的款项,包括:货款及特许经营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三条维持并促进甲方的商标、声誉及形象,不在加盟店销售其它品牌产品,不加盟经营其它同类产品的特许经营事业。

第二十四条乙方加盟的广告或推广材料,如出现甲方公司名称或商标有关图片、文字或声音均必需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五条乙方承认商标及有关知识产权的权益完全属于甲方。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在当地登记商标。

第二十七条乙方海里以加盟店的名义登记商标或有关知识产权的所有人,除非获得甲方的书面许可或指示。

第二十八条乙方如获悉任何第三者有侵犯商标或有关知识产权的行为,应立刻通知甲方,并在甲方的指示下提出诉讼,诉讼费则由甲方支付。

甲方保证

第二十九条所提供产品质量的保证及不良品退货的保障。

第三十条保证业务范围(区域)专卖权利及另外开店之优先权。

第三十一条保证商标使用不会违反任何第三者的权益,如有违反造成乙方损失,愿意赔偿其损失。

第三十二条保证乙方履行应尽义务的前提下,在同等条件下享受续约优先权。

乙方保证

第三十三条不竞争之保证:

1.乙方在合约期间,不得经营、参观或涉及任何与甲方销售的货品之业务相类似或会产生竞争的行业。

2.不得雇用或企图雇用在合同终止之前的一年之内被甲方总部雇用的员工;或诱使该员工离开他们原来的职位。

3.不得经任何方式将货品销售至乙方销售区域以外的任何市场。

第三十四条确认所有关于加盟的资料均属于甲方的商业机密,保证并声明无论是在合同期内或终止后的任何时候,均不会利用甲方加盟店业务的任何资料做其它任何业务用途。

第三十五条保证并确保所有获悉上述资料的员工均不会把上述资料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向任何人士泄露。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做出单项xxxxx-xxxxx元的处罚,或通知乙方单方面终止合约而毋须负任何法律责任及做出任何赔偿。

1.乙方连续两个月未实现销售。

2.乙方违反合同任何条款。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店铺内销售与甲方产品相似的其它品牌的产品或假冒产品。

4.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履行支付各项结算费用。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产品以任何方式销售至乙方规定区域以外的任何市场,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进行罚没处理。

6.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关闭其店铺;或无故终止合同行为。

7.乙方相关人员企图阻止任何甲方授权人士进入乙方之营业范围、货仓范围、办公范围进行正常业务经营监督活动。

8.乙方破坏“xxxxx”商标之良好商誉及形象。

9.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进行批发或将零售价定于超过或低于甲方准许的价格。

10.乙方未能完成公司规定的年度最低销售额(以进货额计算)。

第三十七条乙方同意于合同期满或任何原因被终止之后,甲方有权免费取回按合同由甲方免费提供乙方所有物品。

第三十八条乙方因不遵守合同之任何条文或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而导致甲方单方面取消合同终止提供产品时,甲方将保留乙方追究赔偿及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合同期期满,未获得续期或于任何原因终止后,乙方必须立刻履行以下条款:

1.支付应付的款项予甲方。

2.停止经营、立即交回特许经营权证书,并自此不可以任何人士或公司声称属于甲方公司的一部分。

3.停止使用甲方的商标或与之相类似的商标或记号。

4.将甲方免费提供的有关物品及相关资料退回予甲方。

5.其尚未出出售之库存商品,如甲方接手经营,甲方将按照最后一次统一调整价格乙方结算。甲方接收的货品为自本协议书到期之日起壹年内的货品。

6.对于店内装修,如甲方接手经营,甲方将按照两年折旧与乙方进行换算补偿。

7.双方协议终止的,按双方订立的终止协议执行。

第四十条本合同为从属交易合同,双方为独立法人,自不构成合伙关系。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不得转让合同上所属任何权利。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因为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即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未规定之事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之规定,双方并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为法院管辖地。

第四十四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分协商后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合同解释权属于授权许可方,xxxxx服装有限公司。

甲方名称:xxxxxxx乙方名称:xxxxxxx

(盖章) (盖章)

地址:xxxxxx地址:xxxxxx

电话:xxxxxx电话:xxxxxx

传真:xxxxxx传真:xxxxxx

法人代表:xxxxxxx代表人:xxxx

委托代理人:xxxxx开户行:xxxx

开户行:xxxx账号:xxxxxx

账号:xxxxxx税号: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x签订日期:xxxxxxx

品牌授权合同

制造商:(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商:(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区域独家代理甲方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1.1甲方授予乙方在陕西省范围内代理甲方现有系列产品,包括户外折叠椅、行军床、户外野营帐篷。甲方其他产品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纳入代理范围。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1.2乙方只能在指定区域内销售,不得有任何向区域外销售的行为。

1.3本合同生效后一年内,乙方成为甲方临时代理商。临时代理商除区域独家代理权外,享受同正式代理商一样的权利。甲、乙双方合作期满一年后,由甲方签发独家代理证书,自此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享受独家代理权。

1.4乙方成为正式代理商后,在指定区域内为甲方唯一代理,甲方不得有其他代理商参与乙方竞争。

1.5除非和甲方有事前协议,否则乙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外或虽属指定区域以内,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客户销售其代理的甲方产品。

1.6除非和乙方有事前协议,否则甲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内、除乙方以外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由乙方代理的产品,也不得向那些虽属指定区域以外,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内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其由乙方代理的产品。

1.7指定区域内,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产品设计,或委托其他厂商仿制甲方产品进行非法牟利,一经发现,甲方将无限期取消与乙方合作,并追诉乙方法律责任。

1.8乙方作为甲方在指定区域内的独家代理,无论为何目的,乙方及其雇员均非甲方的代理人,无权代表甲方。

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为符合生产质量技术规范的合格产品。如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达不到以上承诺,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所订产品。同时,因保管不善导致的货物发霉、生锈不在甲方质量技术保证范围内。

3.1代理产品的价格为甲方给代理商的最优惠的统一代理价格。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其价格具有市场竞争力,即与其他同类产品比较具有较高的性价比。由于甲方产品的最终销售由乙方实现,甲方将根据乙方及乙方用户的要求,针对每一类产品的具体要求,及时提供给乙方指导或参考性价格。乙方所指定的最终售价,原则上不应低于甲方报出的最低价格线(甲方同意的除外)。

3.2在本协议签字之日,甲方须提交乙方壹份详细的产品价格清单,该清单包括甲方与乙方结算的最低价格及市场用户参考价格。

4.1如果是甲方与乙方用户直接签署供货及服务合同的,甲方根据合同价格、付款进度确定乙方的代理费用。在保证正常付款前提下代理费用计算方法为:

a)合同额等于公司最低价:

代理费用=合同额×a。

b)合同额高于公司最低价50%以内(含50%)。

代理费用=最低价×a+(合同额-最低价)×b。

c)合同额高于公司最低价50%以上部分。

代理费用=最低价×a+(合同额-最低价)×c。

4.1.1根据乙方用户付款进度,甲方返还乙方相应的代理费用,返还进度如下:

a)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30%以上,开始第一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一次返还:返还代理费总额的20%。

b)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60%以上,开始第二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二次返还:返还代理费用总额的50%。

c)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90%以上,开始第三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三次返还:返还至代理费总额的80%。

d)第四次返还代理费用与用户合同余款同步结清。

4.1.乙方结算代理费用时需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

4.2如果是乙方直接与用户签署供货及服务合同的,甲乙双方签定正式内贸合同,届时各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执行。如用户需要甲方出面签字担保时,甲方同意配合。

4.由于投标等造成与用户的成交价格低于最低价(投标价获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按合同中专用产品总价的10%做为乙方利润。

乙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甲方提供发票,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投标、产品展览、商务运作、产品测试等费用成本和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甲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乙方提供发票,向甲方提取折扣。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投标、产品展览、商务运作、产品测试费用和成本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为支持乙方拓展所在区域市场,甲方承诺在广告技术住处等方面对乙方提供以下支持:

6.1.向乙方提供代理证书或其他证明乙方为其代理区域甲方产品唯一独家代理的证明材料。

6.2.甲方将在其产品广告等公开资料中注明乙方及其代理区域(根据乙方需要)。

6.3.甲方将根据乙方需要,对产品材质、设计和特点作有关培训,并针对乙方大客户,提供修改设计(odm)服务。

6.4.甲方对所有乙方销售的产品因甲方生产质量导致的问题负责退还或免费保修,对因其他原因导致产品损坏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7.1.考虑到代理区域的广阔性,同时考虑市场周期长及存在较多政策不稳定因素,乙方在临时代理期内的销售业绩优不可预测性,因此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临时代理期内的业绩,决定是否发放正式代理证书。发放代理证书同时,甲方与乙方却定每年乙方应完成的销售业绩。

7.2.若乙方未完成以上最低要求,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取消其独家代理权;。

2)缩小其销售区域;。

注:乙方在销售业绩不理想的情况下,应书面表述影响业绩因素,以利甲方在适当的时候做出市场决策。

8.1乙方应在季度初时向甲方提供未来一个季度的预测,并在每年初提供本年度销售业绩规划。

8.2在代理区域内,乙方应保持甲方产品市场占有率的持续提高,包括用户认知(内容不受此限):

8.2.1竞争对手的资料,其产品和价格。

8.2.2实际用户和潜在用户对产品的意见。

8.2.3用户需求信息。

8.2.4未来市场发展机会。

8.2.5投标信息(包括报价的和未报价的)。

8.2.6市场调研。

8.2.7新产品或改进型新产品能否令用户满意。

8.2.8有助于甲方对销售区域市场动态进行评估的市场情报。

9.1乙方应在甲方品牌的前提下销售产品。

9.2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品牌销售非甲方设计和制造的产品。

9.3一旦乙方发觉他方有侵害甲方品牌或其他知识产权等行为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若甲方有意追究他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应提供有效的帮助。

9.4甲方应提供代理产品的设计和生产有关说明。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日期:日期:

品牌授权委托书模板

授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使用“_______”品牌事宜协商一致共同缔结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1.1宗旨。

乙方认可甲方为“_______”知识产权及相关经营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指定之区域使用甲方指定之品牌,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及遵照本合同之约束,并给付甲方一定之报酬。

1.2定义。

除非本合同另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如下:

1.2.1“授权标的”:是指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的与授权经营体系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商标、招牌(店铺标志)等。

1.2.2“授权经营体系”:是指甲方的授权经营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商标、专利和专有技术的使用权、经营模式等。

1.2.3“许可标识”:是指与授权经营体系相关的识别符号,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商标,招牌(店铺标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广告等。

1.2.4“授权区域”:是指甲方授权乙方使用授权标的的区域。

1.2.5“授权使用费”:是指乙方使用授权标的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授权使用费、授权使用管理费、开业启动金及其他约定费用(如有)。

1.2.6“基本授权使用费”:是指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向乙方收取的一次性费用。

1.2.7“授权使用管理费”:是指乙方在使用授权标的过程中,乙方每年应向甲方支付的固定费用。

1.2.8“保证金”:是指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收取的一定费用。

1.2.9“经营店”:是指乙方在认同并同意遵守授权经营体系的基础上,获得甲方授权而设立的从事授权经营活动的经营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公司等。

1.2.10“经营手册”:是指由甲方制定的指导乙方经营的各类书面操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店务操作手册》、《产品制作手册》、《营业手册》、等。

1.2.11“know-how(专有技术)”:是指甲方拥有的具有一定价值、可利用、未被公众所知,可以转让或传授但未取得专利权的产品调理技术、制造方法、工艺、配方、标准操作程序(standardoperatingprocedure)(以下简称“sop”)以及前项内容的组合。

1.2.12“商业秘密”:是指甲方一切商业或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授权标的之一切资料、知识产权、图稿、know-how(专有技术)、店铺设计(design)、商业计划以及本合同有关之任何数据或信息、甲方的连锁系统营运方式、经营方法、配方、“sop”和各种手册、特定商品的购入价格、主要产品的制造方法、以及其他关于授权经营体系之一切信息、技术秘密。

2.1授权标的。

甲方授权标的仅限于:

2.1.1授权商标:“___________”(本合同中简称“授权商标”)。授权商标的具体字体造型为(如下):

2.1.2乙方仅可以前述字体造型使用授权商标,不得擅自变更。

2.2授权范围。

2.2.1乙方仅可在“餐饮店”经营项目上使用授权标的。

2.2.2除此之外,乙方不可用其它任何方式在其他任何商品、服务等方面使用授权标的。

2.3授权区域与营业地。

2.3.1本授权为区域性独占授权,授权区域仅限于乙方在________店(具体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餐饮服务的场所内。甲方不得再次授权他人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授权区域内使用授权标的,甲方自身也不得在授权区域内使用授权标的。

区域保障范围:_________(双方另约约定的除外)。

2.3.2乙方仅在前款所述的授权区域内开设经营店,乙方不得在授权区域之外(无论是中国境内还是境外)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授权标的。

2.4授权期限。

2.4.1本合同授权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4.2乙方如要求续约,则必须在授权期限届满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_________日内重新签订授权合同。

2.5授权使用费及保证金。

2.5.1基本授权使用费。

2.5.1.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基本授权使用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5.1.2除非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该基本授权使用费一经支付乙方不得要求返还。

2.5.1.3若双方续约,如乙方于本合同履行期间,积极全面履行合同权责,且不曾有任何违约记录,甲方同意收取品牌使用费%与乙方再续约年(但乙方须按甲方要求重新装修经营店)。

2.5.2授权使用管理费。

2.5.2.1乙方的经营店正式开业后,每6个月都应向甲方固定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的授权使用管理费。

2.5.2.2乙方经营店正式对外营业日作为授权使用管理费起算日。

2.5.3开业启动金。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设备发货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的开业启动金(包含品牌使用费_________元、开业部分设备费用_________元、开业前技术转移及培训费用(_________元等)。

除非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该开店启动金一经支付乙方不得要求返还。

2.5.4保证金。

2.5.4.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作为保证金,以确保本合同的完整正当履行。

2.5.4.2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或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情形时,甲方可要求从保证金中充抵,不足部分,仍旧可要求乙方继续偿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补足保证金并缴足欠款、违约金、赔偿金等。

2.5.4.3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得先行以保证金充抵乙方之欠款、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等。若保证金有余,甲方在确定招牌、授权商标及许可标识等已依本合同相关约定撤除完成之日起3个月内,甲方将保证金余额无息返还乙方。

2.5.5授权使用费及保证金的支付。

2.5.5.1乙方需于本合同签订当天将基本授权使用费及保证金全额支付给甲方。乙方交纳基本授权使用费或保证金时,须携带现金或支票至甲方处,或以汇款方式将款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甲方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2.5.5.2乙方需向下述账号支付开业启动金,该款项应于设备发货前_______天内一次性支付。

账户名: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2.5.5.3乙方需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将第一次半年度的授权使用管理费_________元支付给甲方。自第二次起,乙方需提前三天向甲方支付下一半年度的授权使用管理费。

2.5.5.4乙方若逾期支付上述授权使用费或保证金时,则每逾期一日应按当期应付金额的_________%向甲方另行支付滞纳金,违约金之计算应自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清偿日止。逾期_________日的,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第10.3.1、10.3.3条之约定解除本合同。

第三章信息披露和商业秘密保护。

3.1信息披露。

3.1.1甲方应向乙方披露有关授权标的的基本信息资料,若因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虚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3.1.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自己经营能力的资料,包括主体资格证明、产权证明等。在授权经营过程中,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资料。若因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虚假信息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同时甲方还有权要求其支付保证金_________倍的违约金。

3.2商业秘密的保护。

3.2.1乙方同意就本合同存续期间内所知悉甲方之营业额秘密或“know-how”等商业秘密不得对外泄露,亦不得违法或违反本合同约定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仍应继续负保密责任。乙方并承担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合伙人、股东亦相同保密义务。

3.2.2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制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并与接触秘密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3.2.3不论何种原因导致本合同未生效,双方均承诺对对方披露的包含商业秘密在内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双方也可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3.2.4如有违背前三项中任意一项约定之情形,乙方应给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之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并得要求乙方立即停止该营业,或负责使第三人立即停止该营业,乙方并应将其营业或第三人营业所得之一切利益全部赔偿甲方。

3.2.5甲方同意就本合同存续期间内所知悉乙方之营业秘密或乙方所有的列为内部资料、机密或其他同义字样等乙方已采取保密措施的数据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技术、生产或业务上尚未公开之一切文件、数据、产品及其他具有商业价值之物或权利等商业秘密不得对外泄露,亦不得违法或违反本合同约定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方仍应继续负保密责任。

3.3竞业限制。

3.3.1乙方及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合伙人、股东在合同有效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三年内,均不得出资、指导他人或以其他任何名义、方式兼营、经营与甲方授权内容相同或类似之店铺。

3.3.2如名义上虽非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合伙人、股东之近亲属或其他第三方,但实际经营或控制乙方的其他人员,也适用于前款约定。

3.3.3如有违背前两项中任意一项约定之情形,乙方应给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之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并得要求乙方立即停止该营业,或负责使第三人立即停止该营业,乙方并应将其营业或第三人营业所得之一切利益全部赔偿甲方。

第四章知识产权使用与保护。

4.1知识产权的使用。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经营手册》的规定,规范使用授权标的、许可标识;。

4.1.1必须在经营店内外的醒目位置悬挂“___________”字样的招牌;。

4.1.2必须在经营店内外的适当位置悬挂、张贴甲方授权使用的许可标识;。

4.1.3必须在经营店内及相关产品上、服务中使用授权商标。

4.2知识产权的保护。

4.2.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式扩大许可标识的使用范围,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有以下行为:

4.2.1.1不得将许可标识与其他商标、商号或标识组合使用。

4.2.1.2不得在本合同以外的事业或项目上使用许可标识,及其他与许可标识类似的名称或标识。

4.2.1.3不得使用与许可标识相同或近似的名称或标识成立商号或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不得以授权商标“___________”四个字中的任意2、3个字或全部注册为企业名称),且不得许可本合同之外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关联方)有前述使用之行为发生。

4.2.1.4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与许可许可标识近似、变形或淡化的商标或标识,也不得在任何国家或地区在任何类别上申请注册或使用与许可标识相同、近似、变形或淡化的商标。

4.2.1.5除为授权经营目的之外,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许可标识,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使用许可标识。

4.2.2授权经营中所涉及的许可标识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且无须对乙方做出补偿。

4.2.3乙方在其授权区域内,如发生任何第三方仿冒甲方的注册商标、许可标识时,应及时向甲方举报,并有义务协助、配合甲方进行的诉讼、仲裁等维权行动。

4.2.4甲方提供乙方与履行本合同相关之所有书面资料或教育培训的专业技能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4.2.5乙方必须使用甲方指定之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并由甲方设定与总公司连线传递营业资料。

4.2.6乙方需购买使用甲方所建议之监视器设备,并将账号密码提供甲方连线传递现场营运状况。

4.2.7本合同期满、终止或解约时,乙方应立即将上述相关条款所涉及之全部资料完整归还甲方,并不得备份留存。

4.3乙方如有违背本章任意一项约定之情形,乙方应给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之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第10.3.1、10.3.3条之约定解除本合同。

第五章经营店的开业。

5.1经营店的开业条件。

乙方取得开业,经营资格须具备下述条件:

5.1.1乙方须保证经营店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资格的强制性要求,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并具有经营授权经营体系项下经营活动的合法资格。取得相关许可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1.2完成甲方指定的实物培训,并取得甲方授予的相关开业证书。

5.1.3确定本经营店营业店面地点与营业时间。

5.1.4使用“___________”之商标、招牌、包装等所有标示“___________”的营业图案,应先予以书面文件送交甲方审查,并经甲方书面核准。

5.1.5本经营店内部之规划图、设计图、配色及招牌等均由甲方统一规划设计,所有设计图纸须甲方审阅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费用应由乙方负担。施工完成后,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经营店才得营业。上述各项设计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完工后,全部规划、设计图纸应由乙方交给甲方,乙方虽经甲方授权使用,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修改或再授权他人使用。

5.1.6乙方须将营业场所所在地的租赁合同交甲方一份备查。

5.2授权经营体系的提供。

甲方应遵守本合同及《经营手册》的规定,在经营店正式开业(不含试营运)前,向乙方提供代表授权经营体系营业象征的书面资料,包括经营模式及相关管理制度、门店样式、店堂布局定位方案、会计系统、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监测制度以及《经营手册》等,并给予乙方有关经营店营业之各种指导及援助,以确保乙方顺利开展经营店的运行。乙方应予以书面签收。

第六章教育培训。

6.1开业前培训。

6.1.1乙方应于开业前依照甲方之通知,选派经营者或店长至少一人、经营店管理人员共______人至乙方开业处所,参加开业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始得开业经营。

6.1.2乙方不得招聘甲方现职或已离职(含停薪留职)员工,如有特殊需求招聘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始得聘任。

6.1.3乙方负担营运人员之住宿、车资、薪资、餐费等费用。

6.1.4乙方负担乙方人员之住宿、车资、薪资、餐费等费用,乙方负担场地、设备、原物料等费用。

6.2开业中培训。

6.2.1乙方应于开业中依照甲方安排之时间,接受甲方派遣讲师至乙方处所进行新品更新之教育培训及各项经营管理知识更新培训。

6.2.2甲方安排之培训,甲方不再收取培训费用,若乙方需甲方提供额外培训的,该部分讲师之住宿、车资、餐费、讲师费等相关出差费用由乙方承担(相关出差费用标准详见附件1)。

6.3保密义务。

甲方所训练、转移一切有关技术、配方、培训课程内容及经营管理之营业秘密,乙方须负严格保密义务,即使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或终止、解除后,乙方仍负保密之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与甲方竞业。

第七章经营店的运营。

7.1营业时间与方式。

7.1.1甲方依据乙方之开业准备计划,以书面通知乙方经营店正式开业日期,乙方应依据甲方指定之日开业。

营业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店名:“___________”之_________店。营业时间:_____________,全年365天均保证营业。

7.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营业地址,营业面积。

7.1.4乙方须依甲方规定的商品项目、营业项目、营业时间、进货方式与定价经营该店,乙方不得任意变更上述之规定营业,不得拒绝进货、销售,亦不得使用、陈列、销售其自制或私自进货之商品。

7.1.5乙方从甲方处(或甲方指定的供应商处)购得的货物,乙方应当场检验货物,如发生货物有瑕疵,乙方应当场提出更换,如乙方当场未予以提出,则视为货物合格,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7.2采购及销售。

甲方指定为乙方采购物料及其他开店所需产品的直接供应商。具体采购、订货、供货、结算事宜由乙方与贸易公司另行签订合同或订单。

7.2.1注意事项。

为保证授权经营的品质,乙方对于本经营店所经营商品之采购及销售,应遵守下列规定:

7.2.1.1本经营店经营所需的所有制作或销售设备、原物料、半成品、消耗品、包装材料等,应向甲方或甲方所指定之供货商采购。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以前,不得向甲方指定之供应商以外者进行采购。如经甲方同意乙方可自购前述货品的,自购货品的质量、品牌、规格及供货商等事项也须经甲方书面认可。

7.2.1.2甲方得随时要求乙方提供有关采购及销售之说明,乙方须与接到要求后二日内提出相关书面资料说明之。

7.2.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利用本经营店之部分场地或柜台经营本合同约定内容以外之事业或活动,或销售非甲方指定之商品。

7.2.1.4一般备货期为个工作日,特殊订制品不在此限;乙方采取数量高于平日数量之倍以上时,应于正常订货前日前向甲方提出采购需求。

7.2.1.5乙方于本经营店销售商品之价格,应按甲方经营“___________”之价格,除有其他经甲方书面同意之促销活动外,不得任意调整各项商品之售价。

7.2.1.6乙方必须维持适当之库存品,勤于库存品之管理,保持无缺货、材料充足、新鲜度以确保“___________”品牌的商誉。如因疏于订购或因不当采购,而造成不适当之库存品而受到损害,应由乙方自行负责。

7.2.1.7甲方向乙方所提供货品的价格不含税金、物流、仓储等附加费用,上述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2.2货款结算。

乙方向甲方采购之货款应于订单下达后先行以电汇方式将货款付至甲方指定之账户。甲方在收到上述货款后,通知相关供应商发货。

甲方货款收款指定帐户资料如下。

帐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如因乙方迟延支付货款导致发货延迟,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3广告宣传促销。

7.3.1甲方提供的统一促销活动及营业结盟经营活动,乙方须配合遵守执行,不得擅自拒绝顾客参与上述经营活动及享有优惠。

7.3.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自行从事任何广告、宣传、促销活动。如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之活动内容及广告、宣传、促销之印刷品等应事先送交甲方审查,经甲方书面核准后,始得散发、刊登或播放。乙方经甲方核准从事前述活动之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由乙方自行负担。

7.3.3在甲方提供的统一促销活动中,并执行本合约内条款2.5.5.3之下,广告文宣等费用由甲方、乙方一起负担。促销活动之赠品费用、折价成本由乙方负担。广告文宣及相关制作物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促销活动之赠品费用、折价成本由甲方事先预估金额并通知乙方。

7.3.4季节性商品品项更新之广告文宣用品的设计费由甲方负担,但若乙方需广告文宣用品的订购,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7.3.5每季新品上市时的首批订货量由甲方决定,乙方应大力配合甲方做宣传推广。

7.4营业主体之明示乙方于厂商等第三方有法律行为时,应标明自身系被授权经营者的身份,绝不能有被第三方误认为系甲方的混淆标表示。

7.5经营责任。

7.5.1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对乙方的营业额或利润不作任何保证。乙方如发生营业亏损,不得对甲方提出异议或损害赔偿之请求。

7.5.2本合同有效期间及合同终止后,甲方与乙方为各自独立经营。乙方对外之一切法律行为,除系依合同约定或经甲方另以书面同意获授权外皆系乙方之单方行为,乙方应自行负责,与甲方无涉。乙方不得以甲方、甲方代理人或甲方受雇人之身份对外为任何法律行为,或对外承担、承诺债务或担保保证事宜。

7.5.3如乙方因其自身原因与消费者、厂商等其他第三方发生纠纷而自身遭受损失或给他方遭受损失时,乙方应自行负责处理,自担其责,不得累及甲方,不得对甲方提出异议或损害赔偿之请求。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包括但不限于可得利益损失、商誉损失),乙方须对甲方负全部赔偿责任。但如系甲方原因所致,则甲方负有处理的义务。

7.6消费者投诉处理。

7.6.1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统一制定的服务和质量保证承诺,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在经营店内设置消费者监督电话。

7.6.2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应在接到投诉后的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如实通知甲方的窗口联络人,甲方的窗口联络人为:

业务联络人:;。

如因乙方未尽如实告知义务而使甲方名誉、企业形象受到贬损,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6.3消费者因乙方原因直接向甲方投诉的,甲方在查明确系乙方责任后,可在事先通知乙方的情况下,用保证金直接向消费者进行偿付,亦有权向乙方追偿。

7.7乙方如有违背本章任意一项约定之情形,乙方应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第10.3.2、10.3.3条之约定解除本合同。

第八章店铺维护及监督。

8.1店铺维护。

8.1.1乙方必须保持本经营店之店铺、建筑物内外、杂物备品、库存等供经营使用之所有对象处于清洁、明亮的`状态,不得疏于清洁保养。

8.1.2乙方不执行前项的保养管理,在接获甲方书面或口头通知后72小时内仍未见改善时,甲方得聘请第三方执行清洁保养工作,并由乙方负担费用。

8.1.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增加、变更、损毁店内外设备、店铺设计或停止使用或借予、转让他人使用。

8.2店铺监督及品管圈监督。

8.2.1甲方有权随时出入本经营店及建筑物之内外,并得检查、监督、辅导乙方之店内设备、库存品及经营状况,以提供乙方适当之经营指导。乙方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品管圈监督管理处罚规章》。乙方及其人员如违反《品管圈监督管理处罚规章》的,愿意接受甲方的处罚。

8.2.2甲方定期派遣督导人员至乙方店铺,提供乙方经营指导,交通费及相关住宿费由甲方承担。

8.2.3开业后乙方主动提出需甲方人力支持及技术指导,每位支持人员出差费用、讲师费人民币500元/天,交通费、餐费与住宿费由乙方按照附件1之标准于出差结束后三天内以电汇方式将出差费交给甲方。

8.3乙方如有违背本章任意一项约定之情形,乙方应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第10.3.2、10.3.3条之约定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9.1甲方权利义务。

9.1.1甲方保证其对授权乙方使用的授权标的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及所有权,或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人的许可得以授权乙方按本合同使用,绝无侵害他人权利之事情。

9.1.2甲方有权监督、核查乙方使用授权标的的情况及适用授权标的的服务或商品质量,并提出相应意见,乙方应予以接受。

9.2乙方权利义务。

9.2.1乙方应保障按时向甲方提交营业日报表,月营收报表、及所有相关会计账簿,以及月原物料使用金额,并保证提交内容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9.2.2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依本合同取得之权利转让或再授权给他人使用,也不得为他人提供担保或设定质押,不得将经营店租借或委托任何第三方经营,不得将经营店招牌出租、出借。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违约金,且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第10.3.1、10.3.3条之约定解除本合同。

9.2.3乙方保证所有的经营行为皆为合法,并不得影响甲方及授权标的的声誉。乙方如有发生任何税务、诉讼纠纷、债权债务等,由乙方独立承担相应责任,与甲方无关。

9.2.4甲方保证其授权行为合法,甲方如发生任何税务、诉讼纠纷、债权债务等,由甲方独立承担相应责任,与乙方无关。

第十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0.1合同变更。

甲方因客观情势的变动或其他事由,得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将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之条款相应修订。

10.2协议解除。

10.2.1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终止本合同的协议,本合同使得以解除。

10.2.2本合同解除后,甲方无需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授权使用费。保证金则依本合同第2.5.4之相关规定处理。

10.3甲方单方面解除。

10.3.1甲方在乙方发生下述事由时,得不经催告直接解除本合同:

10.3.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与其他业者进行任何业务之合作的;。

10.3.1.4制作的会计账册或报表不实或妨碍甲方之稽核工作的;。

10.3.1.7乙方变更重要资产结构,致客观上无法继续经营本经营店业务的;。

10.3.1.8乙方故意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

10.3.1.9乙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的。

10.3.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改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乙方时生效:

10.3.2.1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未符合开业条件或未开业的;。

10.3.2.2乙方所签发或经乙方背书之票据遭银行退票的;。

10.3.2.3乙方单方面做出停业,分立、合并或解散之决议的;。

10.3.2.6乙方怠于处理因经营本经营店所发生之法律纠纷的;。

10.3.2.7乙方故意违反或拒绝接受甲方之经营及技术指导的;。

10.3.2.12乙方违背甲方经营价格,擅自调整商品售价的。

10.3.2.13乙方擅自利用经营店之部分场地或柜台经营本合同约定内容以外之事业或活动,或销售非甲方指定商品的。

10.3.2.14乙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的。

10.3.3甲方解除本合同后,甲方无需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授权使用费,保证金亦不予返还。如保证金及按约应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补足。

10.4乙方单方面解除。

10.4.1.2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经营店开业前及经营过程中的培训、技术指导义务;。

10.4.1.3丧失许可标识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0.4.2乙方如因自身原因,拟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应至少提前_________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并依下列约定,支付解约金于甲方:

10.4.2.1签订本合同并未接受开业培训、未开业经营的,已支付的基本授权使用费不予返还,开业启动金在扣除已实际发生项目之费用后,予以退还,保证金则依本合同第2.5.4条之约定处理。

10.4.2.2签订本合同并已接受开业前培训、未开业经营的,已支付的基本授权使用费及开业启动金不予返还,保证金则依本合同第2.5.4条之约定处理。

10.4.2.3已开业经营的,已支付的基本授权使用费及开业启动金不予返还。如乙方无本合同第10.3条所记载的重大违约事项,保证金按2.5.4条之约定处理。

10.5合同自行终止。

10.5.1乙方若有下列情况时,本合同即自行终止:

10.5.1.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约时;。

10.5.1.2乙方宣告破产、解散时;。

10.5.1.3出现不可抗力情形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

10.5.2因前款1、2项事由,合同终止的,甲方无需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授权使用费。保证金则依本合同第2.5.4条相关约定处理。

10.6合同终止后的权利义务。

10.6.1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许可标识、其他与授权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及本合同所指的“商业秘密”之内容。

10.6.2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含有许可标识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sop、经营手册等文件及其任何复制品。

10.6.3违反本条第一及第二款之义务的,乙方应按日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直至乙方全面履行上述二款之义务。

10.6.4本合同终止后,除甲方接受外,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合同终止后15日内撤换营业地所有授权经营体系特有的内外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设备或清除与许可标识及其他与授权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

10.6.5乙方为本条约定的撤换行为所发生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如乙方未按约撤换、或撤换不完全,乙方应按日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直至乙方全面履行上述义务。甲方亦可不经任何法律程序代乙方撤除,其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乙方绝无异议。

10.6.6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的情况下,如乙方要转让经营店或将其相关机器设备等折价出售,则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一章合同转让的限制。

乙方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变更时,乙方须于变更前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未书面通知甲方或经甲方认为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不适任为本合同当事人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时,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第10.3.1条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章违约责任。

12.1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

12.2如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不按约履行义务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如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其全部损失。

12.3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三章争议解决。

13.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13.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皆同意提交_________申请仲裁裁决。

第十四章其他事项。

14.1就本合同应遵守之各事项,乙方之法定代表人、店长、聘用员工等相关人员如有故意或过失之情事,视为乙方自己之故意或过失。

14.2甲乙双方有关本合同之联络事项应全部以书面形式进行,非经书面之通知、联络、答复等,均为无效,除非事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14.3本合同及合同附件未定之事项基于互相信赖关系,甲乙双方得以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来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14.4本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以书面或口头方式达成的任何意向或协议等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均归于无效。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以本合同为准。

14.5一方向他方通知时,依下列通知地址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6本合同所列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7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4.8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由甲乙双方或其授权方的代表在_________(地点)签署。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年品牌授权使用授权委托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信任、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国直投品牌授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就乙方获得甲方“中国直投授权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归属关系。

甲方按《中国直投品牌授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向乙方提供相关直投相关资料与培训。

甲方同意乙方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

乙方在开展中国直投网的电子商务收入归乙方所有。

甲方在为乙方提供相关培训管理、iso9001投递资料、品牌使用后要占有乙方赢利后的30%股份。

甲方有权参与乙方的投递管理工作指导。

乙方在每年12月向甲方提供财务报表,并结算利润分配。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时,应以协商形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以在对甲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品牌授权使用协议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使用“中国直投”品牌,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继续合作,可延长合作期,由甲、乙双方另签协议确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中国直投品牌授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作为本协议书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力和法律效力。

其它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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