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法律调查报告(汇总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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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调查报告
公民的法律素养衡量一个民族的文明。顶着高层知识分子头衔的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更是彰显民族文明与文化水平的关键。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此时高校的正确教育和引导具有绝对作用----帮助其拓宽法律知识,加强法律意识,提升法律素养,完善法律人格。
俗话说,谋定而后动,解决问题前应先有策划,而策划往往应对症下药,才能因势利导,通权达变。因此,我们要对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做一番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分析根本,由此制定应对措施,为和谐大学和谐社会做贡献。
一、研究方法,问卷调查。
在整个20xx年的11月分里,我和我的小组成员,制作了法律调查表,针对广州大学在校大学生,通过扫楼、网上填写等调查方式进行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的调查行动,并人工进行调查结果统计及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调查报告
如今,国家全体人员的生活水平都有所提商,人们的法律意识淡薄现象大有好转,但是有些地区的农民们虽然法律意识较以前有所增长,仍然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根据调查,主要体现在以几方面:
(一)维权手段不足,维权成本过高。
不少农村消费者虽然对自己所购商品有疑虑,想通过投诉讨个说法,但按规定必须先到相关技术部门进行鉴定,而当地县市级技术鉴定部门由于资金、设备、人员等原因,所鉴定商品范围很小,很多产品无法得到法定机构的鉴定,只能到外地去鉴定,除了昂贵的鉴定费用不说,还要耗时费力。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做鉴定所需的费用一般由鉴定结论的责任方承担,但对消费者来说,花几元钱购买的商品,却要用10倍甚至于百倍的钱去鉴定,谁来承担这个风险?有类似困扰的城市消费者为数都不少,农村消费者更是望而却步。正是由于产品质量鉴定程序、费用以及鉴定检测功能、范围的限制,不少农民只好放弃所购商品的技术鉴定的打算,其投诉也很难得到圆满解决,同时,法院诉讼费用高、期限长、程序复杂,不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于是,很多农民权益受到侵害时,就自认倒霉,默默忍受,根本不去投诉。
(二)维权能力不强,维权意识淡薄。
由于农村消费水平还很低,农民的购买力还很有限,其消费目的还是以实用为主,对商品的安全性能、卫生指标等考虑得不多,“便宜货”成了首选;一些经营者自身都是农民出身,对商品知识、法律知识的了解都很有限,往往只从一个角度考虑:我进的货有人买,至于质量怎样,是不会考虑的。这些都为成本低、价格低的假冒伪劣商品在农村市场提供了温床,使得假冒伪劣商品在农村市场得以泛滥。而且广大农村消费者受自身文化素质的局限,往往缺乏辨别能力,对所购商品质量的.优劣、真假分辨不清,特别是农资产品种类、型号复杂,执法人员识别都很困难,加之造假者的造成假技术日益先进,产品仿真程度高,宣传起来说得天花乱坠,面对琳琅满目的商品,上当自然是在所难免。同时,农村消费者维权意识比较淡薄,许多消费者明知自己购买的商品是假冒伪劣产品,却因交通不便、花不起钱或商品金额小、嫌麻烦、怕耽误农时而不愿去维权部门检验取证,还有不少人保护消费证据的意识不强,在购买商品时很少索要发票等消费凭证,导致维权举证时有理难辨,吃“哑巴”亏。
(三)部门配合不够,维权缺乏合力。
尽管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在整治农村消费市场秩序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但仍存在许多缺位。一方面,农村市场执法部门不健全,执法力量相对薄弱,难以及时发现问题;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分工职责交叉,多头执法、责任不清,食品安全监管有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等部门,农资市场监管涉及工商、质监、农业等部门,往往出现谁都管又谁都不管的局面,使得农村消费市场监管工作“既越位又缺位”。从而让假冒伪劣商品“上山下乡”有了许多可乘之机,也给农村消费维权留下了更多的隐患。而且,有的投诉涉及到鉴定,特别是涉及到多个部门时,各个部门之间相互推诿。
农村法律调查报告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足部建立和完善,市场调节作用日益彰显。劳动力市场调节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化转移速度不断提高。与此相反,传统市场体制仍未得到根本改革,城乡隔离模式下的许多制度扔阻碍这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农民是合法权利得不到充分有效地保护。由于历史级制度为得到根本改进,有些地区农民与城镇居民的差距显著。农民是我国重要的组成部分,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农民只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才能在现实生活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农民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过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笔者与小组成员深入调研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法律意识,并和农民进行了接触,对一些关乎农民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识进行普及,自己印制了一些简单的法律知识发给农民,使得一些农民能在遇到问题时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据了解,新农村建设后农民越来越知道法律的重要性,为了了解安义石鼻镇居民的法律意识特进行此次关于农民法律意识的调研,本次调研以调研问卷形式为主,非结构式访问的方式为辅,在发出的100分问卷中,回收率为76%,其中有效率为65%,其中年龄分布比较平衡。于此可见,此次调研的结果真实可信,具有代表性和全面性。
随着各界坚持不懈地开展普法工作以及媒体对以案说法的报道越来越多,公民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维权意识开始加强,农民也越来越注意到了法律的重要性。虽然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对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但目前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却不尽人意。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农民法律知识水平的匮乏。虽然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农民的法律知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于历史传统和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加上普法宣传流于形式,农民对法律知识的认知仍停留在浅层次的感性认识上,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含义,这种对法律的陌生感决定了农民在遇到问题时一般是拒法律于门外的,更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去解决问题,情在处理问题是在某种程度上占了极大的比重。
第二,法律知识欠缺,对法律的认识程度不足。小组在安义石鼻镇调研的时候发现,很多人对一些根本的法律有所了解,比如很多人知道杀人发火是犯法,但是对无照经营等却认为不犯法,更不要说对那些涉及与经济贸易等有关的法律知识了。因此,除一些重大犯罪行为外,农民的社会行为基本上是脱离法律认知而进行的。
第三,权利意识淡薄。民不与官斗、一年官司十年仇、吃亏是福等传统观念深深的影响着一群人。受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法制在农村的着眼点都是如何加强管理,着重于法的政治统治功能,农民往往只把法律当成是制裁违法犯罪的工具,而忽视了法律保障权利的功能。权利意识淡薄,主体意识模糊,缺乏维护民主权利,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切身利益的意识和实践活动。
不少农民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时,或不知道已受到侵害,或虽已知道,却信守,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敢抗争,一味忍让。
第四,是法律在农村缺乏应有的权威。法治社会要求法律至上,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效力。然而,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法律却没有处于至上的位置;相反,几千年来的封建人治传统已使权力至上的观念在我国农村社会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农村地区呈现出明显的泛权力状态。在权大还是法大的价值取向上,广大农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法律几乎是没有权威的。在农民的心中,政府管理了一切,在日常生活中找政府往往是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远远大于寻找法律救济的比重。
第五,法律基础知识薄弱成为制约市民法律素质提高的瓶颈。当地居民掌握法律法规数量明显不足。大部分居民民对内容有大致了解的法律法规仅在10种以下,对不同类别的法律法规认知水平不均衡且带有明显的选择性。法律认知不足很大程度地影响到法律遵守,居民不遵守法律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不懂法。大多数居民认为不遵守法律的原因是不懂法,尤其是在居民维权意识比较强烈的情况下,法律知识的缺乏可能会导致一些不理智行为。
第一,受教育程度不高,影响其法律素质的提高。由于传统和现实原因相互交织,我国农村人口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7年,而城市为12。2年。而在笔者的调研过程中,发现现在安义县石鼻镇在接受调研的人群中学历在高中以上的仅为23。85%,而大学毕业的很少。另据有关报载,目前,我国文盲绝对数高达8507万左右,而其中90%的文盲分布在农村。农民文化水平的普遍低下,必然直接影响到其学法、知法、用法的积极性和实际效果,进而影响其法律意识的提高,阻碍农村法制建设的进程。
第二,法律在农村的实施情况较差。农民法律意识的培养与农村良好的执法、守法、崇法环境密切相关。由于封建法制传统中行政兼司法体制的影响,农民在碰到纠纷时首先想到的是找政府,而不是找法院,这不仅使司法独立的实现困难重重,也使司法的终极权威性大打折扣。农民不相信法院,无意诉诸法律,却对用行政手段解决纠纷充满憧憬。而农村的行政执法情况又如何呢?部分基层执法人员素质低下,农村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农村中以权代法、以势乱法、执法违法的现象还普遍存在。乡村执法者的这些形象和执法行为必然削弱法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使人们不再相信、尊重和遵守法律。
第三,农村普法工作较为薄弱。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与政府的法制宣传教育有着直接关系。虽然已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计划,但总的来讲,我国普法宣传工作收效甚微。特别是农村,政府的普法投入不足,未能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宣传,只是简单地发放普法法律法规选编,普法流于形式,方式方法较为单一。法制宣传中较注重法律义务、法律责任的灌输,忽视人们对法律权利的认识,注重实体法,而不重视体现法律正义的程序法等等,这势必使农民对法律产生厌倦的心理,影响其法律意识的提高。
第四,当地居民能用到的法律途径很少,当地居民的遇到问题时,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能够找那些途径以获得帮助,他们(他别是年龄较大的人)遇到问题解决不了的话只能想到向政府求助。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农民思想观念或多或少发生了一些改变,但这远远不足。要想把我国建设成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法治国家必须转变农民的思想,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让他们做一个现代农民。小组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第一,积极探索农村普法教育新模式是关键我国目前的普法教育,是指政府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全社会的法律宣传教育,目的在于让全体社会成员获得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情感,确立法律信仰,这种自上而下的普法教育模式在农村地区所取得成效低于预期值。因此,首先要从发展的视角搞清楚现阶段农民对法律的需求,这样才能避免形式主义普法,提高农民学习法律的热情和自主性,同时要加大投入,突破陈旧的普法方式,搞好法律援助,将普法的重点放到现代法治理念和民主思想的教育宣传上来,提高农民对法律的深层认识。一方面要结合农民群众文化素质较低、认知能力有限的实际情况,在法制教育中改变单一的说教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如采取以案说法、在农贸集市设立法律咨询点以及法制文艺演出等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农民群众在寓教于乐中增强法制观念,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法律意识。这样才不至于使送法下乡变成简单的送书下乡。另一方面,要多渠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覆盖面广、渗透力强、传播速度快的优势,进行农村普法工作。
第二,加强法制建设进程。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要使农民都进行有效的社会参与提高他们的法律思维必须有完善规范的法律体系。政府应对村委会工作制度进行法制改革,保证村委会有效快速的进行基层工作,使更多的农民参与进来,管理自己的事务。
此外,对于农村留守的老人孩子应采取一些针对的方式。
对提高老人法律意识来说,一是开展全面性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宣传通过法制宣传橱窗,黑板报、法律咨询等为老年人开展法律服务,帮助老人排疑解难;二是为特殊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工作人员对有残疾或行下不便的老人进行了一次走访,能及时满足老年人法律方面的需求;三是为老年人发放《法律服务手册》及工作人员联系卡,通过此项工作来满足老年人基本的法律需求,将有援助需求进便于及时联系;四是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专题咨询活动。开展法律援助现场咨询活动,回答了老年人关心的老年婚姻、遗产继承、赡养纠纷、分家析产、拆迁安置及遗嘱效力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消除了老年人心中心疑惑。
而对于提高儿童来法律意识来说,一是逐步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纳入教学计划,真正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同时,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组织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制实践活动;二是确保课时到位。中小学要充分发挥品德课、初中思想品德课和高中思想政治课在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同时,要在相关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法制教育内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宣传及相关的主题教育活动。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做出安排,有条件的地方要开设法制教育专门课程;三是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授课水平。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法制课教师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可采取脱产进修、短期培训、专家辅导、以会代训等方式进行。四五普法期间,力争将所有中小学法制课老师轮训一遍。有条件的'中学要引进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充实师资队伍。同时,也要重视整个教师队伍的普法教育,使广大教师在学法、守法、用法等各个方面都能为人师表。
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通过对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社会调查,了解现今我国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状况,通过了解进而加强和增进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扫除法盲。通过普法工作的全面展开和深入进行,使得法律知识在普及,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在提高,进而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对法律保持正确的态度,能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2.调查地和调查对象的选择。
调查对象是宝山镇等地的村民和干部。所被调查的的人群中无文盲人员,文化程度在小学到大专之间,年龄在18岁到60岁之间。因此他们都具备理解和回答问题的能力。
3.调查程序。
本次调查主要采用的'是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因为被调查对象人数较多,所以采用的是以问卷调查为主,访问调查为辅的调查方法。
1.调查问卷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问卷主要是面向农民发放的。在内容上主要分为七部分,分别是:法律知识及获得途径部分;法律理念部分;对法律功能的认识部分;对法律实施的评价部分;对法律的信任程度部分;纠纷解决途径部分;对村委会的认识和评价部分。为使调查能够真实客观的反映被调查者的思想和观点,我们在设计问卷时充分考虑到被调查者的文化水平的参差不齐,尽量做到文字的浅显易懂,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80份,,因为采用了当场收回式,所以80份问卷全部收回。
2.访谈的基本情况。
有些问题的设计旨在确定被调查农民的初步的法律知识水平及他们获得这些知识的途径,从而得出国家进行普法宣传所起到的效果,并且有助于找出可以更好的增强农民法律意识的方法。通过对比不同文化程度的农民的测试结果,来观察知识水平是否对于农民接受法律意识有促进作用。有几个题的设计就从不同的角度来测试农民的法律理念。通过对比可以发现,各个阶层的居民较之从前的法律意识有一定的提高,但总体来讲还是比较落后的,尤其表现为教育程度的差异导致法律知识掌握程度的差异。
由于法律意识具有复杂、多样的内涵和外延,要想准确把握公民的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其特征,是比较困难的。这里只对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总体特征,作一些大致评估与分析。
(1)传统观念与现代意识交织。
我国是一个传统法律意识极浓的国家。在传统的法律意识里,法的地位并不高,作用很有限,权利意识很淡薄,人们普遍有一种耻讼、贱讼观念。中国几千年封建意识以及建国后极“左”思想的影响,使公民的法律意识还存在着与时代精神相冲突的若干传统观念相交织的状况,特别是存在法律制度的现代化与法律意识滞后的矛盾。主要表现为:相当一部分公民仍习惯于按传统观念参于社会生活,评判他人与社会、解决纠纷及维护自身权益、甚至给“权大于法”以相当程度的认可,视法为维护道德的武器,致力于“无讼”来维护社会的安定,特别是封建统治者“言出法随”的现象,在某种程度上还有存在,给某些公民造成了一种畸形的法律观念,“领导人讲的话就是法”。这表明,法律权威的削弱和法律观念的动摇成为法制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2)积极态度与消极态度并存。
由于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在我国居于统治地位,因此,我国公民对现行法律的态度总体上还是积极的。在对现行法律的要求上,他们通过生活实践和普法教育的开展,逐步明确社会主义法律的性质、目的和作用,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对现行法律评价上,尽管多数人的评价是感性的,但他们一般都能肯定法律的价值,而且也能够应用相关法律去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与上述积极态度相反,由于非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传统习惯的影响,我国公民又对现行法律存在着不可忽视的消极态度,表现在他们对相当一部分法律规范和司法机关持不信任态度,宁愿依赖政策或某些行政职能部门,因而往往把自己置身于现行法律调整对象的被动地位,不懂法也不愿主动去了解、咨询法律,从而用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法律赋予给他们的检举、控告权利,采取“睁只眼,闭只眼”的态度,明哲保身,不引火烧身,更有甚者,即使与自己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违法之举,他们也不去检举、控告,有的采取“私了”办法解决,求得“消除”后顾之忧,,从这方面讲,普法工作还任重道远。
(3)法律权利意识弱于法律实用意识。
等案件的数量增长也表明了权利的范围在不断扩大。但是,我国公民的法律权利意识还存在较多问题,比如:宪法意识弱于部门法意识、民法和经济法意识弱于刑法意识、程序法意识弱于实体法意识等。
1.坚持以往的普法政策。
回顾15年的乡村普法历史,我们发现,乡村普法是在国家自上而下的推动下运行的,通常采用的是福利引导型模式,即国家组织人员、资金开展普法,调动农民的学法积极性,引导农民逐渐习惯依法规范自己的生产生活。这其中主要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大众传播媒介传播法律信息,主要是以案说法、新闻调查、解释新法等形式,缩短农村与外界的时空与心理距离,潜移默化地促使农民变革思维和行为方式,最终使法制成为他们的一种生活方式。
通过调查显示被调查地的居民的法律意识虽然整体看来有一定的提高,但个别看来还是十分淡薄的,这就表明有关部门普法的工作做的还有不足之处,正因为如此才使得部分居民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常识,因此,为了更多的居民免遭不法利益的侵害,司法所及有关部门应该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教育方法,进一步加强普法力度,进而使得更多的居民法制意识得的到加强,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真正把农村这一块的普法教育工作做好。
农村居民法律意识情况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是对某项工作、某个事件、某个问题,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后,将调查中收集到的材料加以系统整理,分析研究,以书面形式向组织和领导汇报调查情况的一种文书。下面是一份农村居民法律意识情况调查报告,欢迎参阅!
在目前全国上下进入法治建设的新时代,我县农民的法律意识状态如何?他们的权利意识、法律保护意识和民主意识的状态又如何呢?为了解现今我县农民的法律意识状况,更好地加强和增进农民的法律意识,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对我们的法律有正确的态度,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我们选择几个乡镇采取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农民法律意识情况进行了调查。
1、传统的习惯根深蒂固。随着法治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多年的普法教育,全县农民法律知识贫乏的现象得到了一定的改观,农民的法律、权利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农民知道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总体来看全县农民的法律意识依然相对淡薄,传统意识较浓,农村法制宣传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在法律素养低,害怕打官司,对法律缺乏信任,薄情优先于法。从走访的人员和媒体披露的大量案件来看,在一部分农民的脑子里的法律意识仍是空白,即使自己或家人受到了严重侵害,也不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或者想寻求法律保护,确不知道该如何着手;也有一些像经济往来的行为,如借款不写借条,总以为大家是熟人、朋友,不会出问题,一旦出了问题,又无凭无据,无法求得法律的保护;更有甚者,一些村干部的法律意识也十分淡薄,公然出面去解决本村发生的刑事案件,以私了的方式解决,使得触法刑法的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2、农民对法律的认识不到位,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意识浅薄。大多数的农村村民不懂得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更多的人认为法律不是保障人民权利的实现,而在更多的限制人的行为的发生。在很多的村民自治选举中我们看到很多村民出售自己的选票,候选人用金钱买选票的事情屡屡发生。他们不知道这样滥用自己权利的后果是导致选举结果并不能达到真正实现村民自治的目的,而以损坏自己的利益告终,而这种权利、义务意识的浅薄最终不能达到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
3、农民法律维权意识存在误区。觉得上法院打官司不是维权的手段,特别是涉及到民告官如土地征用赔偿等问题上更是望而却步。由此造成许多本可以通过法律诉讼、司法调解等法律途径解决的问题,演变成了信访问题。法律意识维权上的这一误区直接造成对政府的信赖往往胜过对法律的信赖,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信访的工作量以及社会的不和谐因素。
大多数农民受教育的程度不高,文化知识面窄,谈不上什么系统的有条理的学习法律法规,广大农民获得的法律方面的信息量非常少。所以,法律在广大农民头脑中所占的位置自然是十分淡薄,甚至是触犯刑律的行凶、抢劫、盗窃等严重侵害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生命财产的`犯罪,行为人也并非无知到杀人是否偿命、犯罪是否坐牢的愚昧地步,但是他们仍然铤而走险,这纯粹就是法律意识的问题了。
1、营造一个大家都积极参与的学法守法的舆论氛围。现在的传媒的力量是巨大的。各类传媒应该要加大法律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或是法制文艺演出等形式以直观的方式入手,来吸引村民的注意力。在这个方面,宣传机构、普法机构应义不容辞的担负起自己的责任。
2、号召有关部门编写出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教材。广大农民的文化水平都偏低,枯燥的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肯定不适应他们,所以要编写出适合广大农民的法律学习资料。在我们的农村,各类案件时有发生,法律宣传的素材应该讲并不缺乏,只是说没有下大力气、下功夫去收集整理。编写好宣传材料,最好条文结合实际案例、真人真事的案例。多拍摄农村生产生活与法律相关的电视短片,贴近他们的日常生活,这样的教育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3、建立一支专业的普法队伍。首先,这支队伍应该要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水平,熟悉基本的法学理论。同时,他们也应该要熟悉农村、农民的日常生活,知道农村在法律上的空白是什么,农民经常发生的纠纷是什么。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有针对性地对症下药、因人施教。在每逢普法宣传日,搞好法律咨询活动,散发宣传资料。普法队伍得长期做好这项工作,才能促进农民的法律意识的提高。
农村法律调查报告
作为教育部人文社科“十五”第一批规划研究课题―――“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的基础工作是田野调查。在课题组项目主持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陈小君教授的筹划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科中青年师生共五十多位,分成14个小组,从20xx年9月下旬开始,以我国中部省份湖北省为重点,对包括湖北省的10个市、县、区和山西、江苏、山东、广东等省份的4个地区进行了实地调查。调查农户达406家,访谈农民计五百余人。
课题组主要围绕农地的权属状况、使用状况、流转状况、税费负担、征用状况以及纠纷状况这六个方面与各地的农民、基层干部和相关部门的领导进行座谈和个别访谈,并向农户发放了问卷。此外,课题组还从各地收集了大量有价值的资料,内容涉及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地方性政策、统计数据、法院典型案件判决、土地权证、各地农地运作的试点办法等等。本报记者在对课题组报告认真整理后,将其主要部分节选刊登,希望对相关人员有所帮助。
问题:土地归属一向为法律制度设计的重心。为反映出农民本身对当下土地权属的认识,课题组提的第一个问题是“你耕种的土地是谁的”。作出有效选择的问卷430份,选“国家的”占60%,“村集体的”占27%,“生产队(小组)的”占7%,“个人的”占5%,“其他人的”占0.4%。
结论:认为土地属于国家的占有绝对优势。
解读:一个从法学视角令人感兴趣的问题是,即为何大多数受访者都认为土地是国家的。虽然同为公有制的具体形式,国有与集体所有的制度旨趣仍是大有不同,而这种不同却被受访者所普遍忽视。相当一部分的受访者还认为,两者的边界是模糊的。然而,这样的模糊或许不能简单的归结于农民法律意识的淡薄。譬如,作为农村社区精英的村支书、村主任、村会计都持相类似观点。课题组认为,影响集体成为适格私权主体的因素一是集体所有权所承载的公法义务淡化了其私权属性;二是集体所有权本身是不完整的;三是集体所有权主体的“缺位”。
问题:在农民对现行土地承包政策是否满意的问卷调查中,共有404份有效问卷对此作出了选择,其中266份选择“满意”,占总数的64%;只有70份选择“不满意”,占总数的18%。在农民是否愿意种地的问卷调查中,共有413人对此问题作出了有效回答。其中198人表示“愿意”,占总数的48%;而有130人表示“如果税费负担减轻就愿意”,占总数的31%;而72人明确表示“不愿意”,占总数的17%。虽然愿种地者为多数,但仍不足50%。
结论:我国现行的农地承包政策在总体上虽然受到了农民的拥护,但农民种地的积极性普遍不高。
解读:一些地区的调查结果反映,农民对现行承包政策普遍持“无所谓”甚至“不满意”的态度,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农地上负担的税费过重,加之农产品价格(尤其为粮价)上不去,所以种田几乎无利可图,在有些地区,甚至种田还要倒贴。这自然削弱了农民对土地的感情,也影响了土地承包政策的声誉;二是由于承包到户的政策与某些地区的情况不符,所以实施效果不理想,从而影响了当地农民现行土地承包政策的满意度。比如,山东平度地区一直在实行“两田制”,而中央的现行政策是统一实行“均田制”模式的土地承包,这样的政策调整,在基层牵涉面很大,影响了土地使用模式推行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所以很难推行开来。
问题:在实行流转是否自愿的问卷调查中,课题组设计了“如何取得他人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个问题,回答“通过村委联系取得”的有29人,占选取总次数的8%;回答“直接与别人联系取得”的有258人,占选取总次数的70%;选择“上述两种方法都可以”的有84人,占选取总数的20%;选择“不知道”的有8人,占选取总数的2%。在回答“如果把地给别人种,你是否会向他收取一定费用”问题时,回答“会”的有153人,占选取总次数的38%;回答“不会”的有157人,占选取总次数的39%;回答“不但不会,还要贴钱”的有40人,占选取总数的10%;回答“视双方关系而定”的有37人,占选取总次数的9%。
结论: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时,绝大部分农民可以自愿选择流转对象,但38%的有偿流转率反映了有偿流转在农村中并不占十足的主导地位。
解读: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的这种现状是由我国现有土地制度及中国的乡土社会所决定的。我国农地为集体所有,而农民为集体中的成员,集体内部成员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就像“鸡蛋从左手滚到右手”一样,并不会对原土地所有人在集体土地上所享有的权利产生什么影响,因此集体对承包经营权集体内部流转的管理与约束极为放松;而中国农村乡土生活、熟人社会的现状,使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内部流转(包括与集体外的亲友之间的流转)双方对流转契约的态度也颇为随意。对集体外部人员而言,上述两种特点均已不再占有优势,因而此时集体与被流转人、流转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流转的程序与集体内部的流转相比有很大区别。
问题:调查的地区在税费改革上进度不一,有的尚在进行有的已近尾声。总的来讲,改革成果不小,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具体可归为以下两点:一是税改后,农民负担得到不同程度的减轻,但在个别地区、个别时段也出现了“增负”现象;二是费税改革后,基层政府叫苦,公共事业与基础设施难以维持。
结论:农民与政府关系的税款征收程序趋于规范、明确;农村理解、支持税费改革政策的是主流,但对未来持怀疑和较悲观无奈的态度,对“负担反弹”仍有顾虑。
解读:在全国不少地方,税改前的农户负担是以田亩与劳力结合的方式确定的,在改革后,农业税则全部摊在田亩上,这样使无劳力或少劳动力的农户负担增加;同样的原因,种田大户的负担也因此增加;在税改前,农村中的救济户、五保户的各种费用由村集体组织予以减免,在费改税后,村委会的减免决定权被取消,他们的负担因此而增加。为维系公共事业运作而巧设名目、收派各种费用的现象有所抬头,像学校的教育集资、学杂费等,使农民的实际负担增加的远不止统计表所显示的那些项目。
这主要反映了几方面的问题:(1)农村税费改革与公共支出、社会救济优抚的社会保障政策的冲突;(2)农村税费改革结果与扶持农村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相抵触;(3)基层政府机构改革人员精简仍做得很不够,不少地方的乡镇政府机构还是叠床架屋。
课题组调查时发现,有些农村道路坑洼不平,水渠断破;在山西吕梁与乡村教师的访谈中得知,学校破败,老师的办公条件更是简陋的可怜,工资低又不能按月定额发放,这当然也有历史的因素,而上级地方政府和中央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说得多,做得少,财政转移支出力度确实是个问题。
问题:在我们402份的问卷调查中,有56.30%的人选择“发生过土地征用”,还有32.80%的人不知道有没有发生过征用。土地征用补偿费发放率低,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发放率仅为49.8%,其中约11.40%为部分发放,没有发放的比例为16.30%;土地征用补偿费数额低,被征用地方的农户对补偿费的发放标准也不清楚,在149份问卷中,有41.60%的人都不清楚,知道按田亩数发放补偿费的仅为39.6%。
结论:在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的地区,土地征用情况发生率也不同;但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土地征用现象将越来越普遍,将日益成为农村的一个基本问题。
解读:土地征用已经成为农村,尤其是城市郊区农村中的一个焦点和难点问题。从调查各地的土地征用补偿情况看,在征用土地后,国家的收益是村集体和农户的好几倍。土地的所有升值,甚至土地被征用前的价值一部分也被征去了。作为对土地所有者的补偿,却由政府拿走了一块,同时资金使用权又统归政府。这样,土地所有者(从土地的收益归属的角度看)的角色就模糊了起来。
问题:对广东、湖北、山东等地进行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在335个选择中,有64.2%的人面对土地纠纷选择由村干部解决,有4.2%的人选择由乡镇干部解决,有2.7%的人认为由法院解决;而除此之外的其他解决途径也占不小比例,为19.1%,这其中还有9.9%的人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解决方式。
结论:农村对土地纠纷的解决途径,选择呈多元化特点,农地纠纷交由法院解决的比例过小。
解读:农地纠纷一段时间里在部分地方不被法院受理。某省高级人民法院曾内部规定,对于大面积的农地税费纠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征地补偿纠纷,法院不予受理。正常解决纠纷途径的不通畅也进一步造成农民诉诸非正常方式解决纠纷,调查问卷的统计数据表明,有超过19%的农民选择了村、乡镇干部调解和诉讼以外的方式进行,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动向。
第一、对《土地管理法》第10条进行调整。修改为:农地所有权主体应明确为村一级集体经济组织,但于土地发包与调整时应尊重历史性形成的土地边界。第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民事主体资格作出确认,并澄清其功能。法律可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法人,承担法律所规定的权利义务。
第三、关于土地权属登记,可做出如下适当超前的规定:农地所有权由县级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登记发证;土地承包使用权由农业主管部门登记造册,土地管理部门核实后发放使用权证。
第四、探索农业的产业化经营路径,改变目前农村以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为主的小农经济状态,建立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基本单位的农业经济联合体,使其逐步走上合作经营的道路。
第五、落实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自主权。一是修改《农地承包法》第3条,将农地实行单一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修改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多种经营方式相结合的农地使用体制”;二是修改《农地承包法》第20条,将该法规定的30年、50年及70年的期限确定为农地使用的最长期限,而具体每一块土地的使用期限应由集体经济组织和使用权人于签订承包合同(或其他形式的使用权合同)时在法定最长期限内协商确定;三是转变政府职能。
第六、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进行完善。
第七、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第八、对农地征用问题,一是把发放对象直接指向被征地农户;二是为落实土地所有者权利,可以考虑在国家统一的监管体系下,由集体组织直接向市场供应土地;三是遏制地方政府圈占农地的冲动。
第九、对农村错综复杂的土地纠纷,应尊重传统的争议解决模式,并在此基础上逐渐增强人民法院在纠纷解决中的作用。
农村法律调查报告
在目前全国上下进入法治建设的新时代,我县农民的法律意识状态如何?他们的权利意识、法律保护意识和民主意识的状态又如何呢?为了解现今我县农民的法律意识状况,更好地加强和增进农民的法律意识,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对我们的法律有正确的态度,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我们选择几个乡镇采取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农民法律意识情况进行了调查。
1、传统的习惯根深蒂固。随着法治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多年的普法教育,全县农民法律知识贫乏的现象得到了一定的改观,农民的法律、权利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农民知道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总体来看全县农民的法律意识依然相对淡薄,传统意识较浓,农村法制宣传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在法律素养低,害怕打官司,对法律缺乏信任,薄情优先于法。从走访的人员和媒体披露的大量案件来看,在一部分农民的脑子里的法律意识仍是空白,即使自己或家人受到了严重侵害,也不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或者想寻求法律保护,确不知道该如何着手;也有一些像经济往来的行为,如借款不写借条,总以为大家是熟人、朋友,不会出问题,一旦出了问题,又无凭无据,无法求得法律的保护;更有甚者,一些村干部的法律意识也十分淡薄,公然出面去解决本村发生的刑事案件,以私了的方式解决,使得触法刑法的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2、农民对法律的认识不到位,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意识浅薄。大多数的农村村民不懂得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更多的人认为法律不是保障人民权利的实现,而在更多的限制人的行为的发生。在很多的村民自治选举中我们看到很多村民出售自己的选票,候选人用金钱买选票的事情屡屡发生。他们不知道这样滥用自己权利的后果是导致选举结果并不能达到真正实现村民自治的目的,而以损坏自己的利益告终,而这种权利、义务意识的浅薄最终不能达到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
3、农民法律维权意识存在误区。觉得上法院打官司不是维权的手段,特别是涉及到民告官如土地征用赔偿等问题上更是望而却步。由此造成许多本可以通过法律诉讼、司法调解等法律途径解决的问题,演变成了信访问题。法律意识维权上的这一误区直接造成对政府的信赖往往胜过对法律的信赖,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信访的工作量以及社会的不和谐因素。
大多数农民受教育的程度不高,文化知识面窄,谈不上什么系统的有条理的学习法律法规,广大农民获得的法律方面的信息量非常少。所以,法律在广大农民头脑中所占的位置自然是十分淡薄,甚至是触犯刑律的行凶、抢劫、盗窃等严重侵害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生命财产的犯罪,行为人也并非无知到杀人是否偿命、犯罪是否坐牢的愚昧地步,但是他们仍然铤而走险,这纯粹就是法律意识的问题了。
1、营造一个大家都积极参与的学法守法的舆论氛围。现在的传媒的力量是巨大的。各类传媒应该要加大法律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或是法制文艺演出等形式以直观的方式入手,来吸引村民的注意力。在这个方面,宣传机构、普法机构应义不容辞的担负起自己的责任。
2、号召有关部门编写出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教材。广大农民的文化水平都偏低,枯燥的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肯定不适应他们,所以要编写出适合广大农民的法律学习资料。在我们的农村,各类案件时有发生,法律宣传的素材应该讲并不缺乏,只是说没有下大力气、下功夫去收集整理。编写好宣传材料,最好条文结合实际案例、真人真事的案例。多拍摄农村生产生活与法律相关的电视短片,贴近他们的日常生活,这样的教育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3、建立一支专业的普法队伍。首先,这支队伍应该要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水平,熟悉基本的法学理论。同时,他们也应该要熟悉农村、农民的日常生活,知道农村在法律上的空白是什么,农民经常发生的纠纷是什么。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有针对性地对症下药、因人施教。在每逢普法宣传日,搞好法律咨询活动,散发宣传资料。普法队伍得长期做好这项工作,才能促进农民的法律意识的提高。
农村调查报告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问题,是农村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也是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重点领域。但是,由于制度不完善,运作不规范、监管不到位,有的乡村出现过财务管理混乱、资产管理无序、资源处置不当等问题,甚至个别乡村集体“三资”管理引发了严重的干群矛盾,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本文以沙洋县为例,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从开始,沙洋县逐步推行了以会计委托代理制为核心、“五统一”为主要内容的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运行几年来,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是组建了农村经营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和开通“村级财务公开内容自动生成”系统,保证了财务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二是健全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三是把村级财务管理列入对各镇的年终考核内容,加强专项整治,规范票据管理。同时,工作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二是村民自治,不能管理;。
既有可移动产,又有不动产;。
既有国家支农资金、各项补偿补助款,又有集体收入,还有筹资、捐资等,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多样性,带来管理难度较大。
其次是台账登记管理不全面,对资金、资产还好一些,而对土地(机动地)、“四荒”等的登记就不全、不细或没有台账登记。如王港村对矿山、鱼塘、荒山、荒沙和机动地承包租赁合同没有存档保管。通过清理,该村承包租赁矿产资源等项目48个,其中签订正式合同34个,以收据代合同4个,未签正式合同10个。应收承包租赁费119.23万元,仅收98.22万元,下欠21.01万元无账面反映。沙洋镇洪岭村发包渔池134亩,4年来既未向承包户签订承包合同,也未收取承包费,村里没有任何记录。少数村干部不明“家底”,也不想弄清“家底”,并因此以权谋私,送人情,搞暗箱操作,已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三是返还收入不交会计入账。如在清理中发现,洪岭村固定资产账面总额170.1万元,有效资产151.4万元,账实不符达19.5万元,大多数为管理不规范造成。
村务公开只强调财务公开,不注重“三资”管理的公开。
5、合同签订不规范,集体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证。合同条款不完善,甚至没有书面合同等;。
寅吃卯粮,发包期限过长,指标降低,集体“三资”承包收益减少。
群众敢怒不敢言,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致使集体资产安全无法保证,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
1、进一步统一各级党委、政府的对管理好农村“三资”思想认识。“三资”管理看起来是业务工作,实质上是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在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的同时,要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把“三资”管理作为党委、政府谋发展、抓稳定的重要内容,克服极少数乡镇党委不够重视“三资”管理的倾向。
2、进一步清理核查,摸清家底,健全台账。首先要在农村“三资”清理的基础上,再摸底,再公示。建立健全“三资”台账,加强档案管理。
3、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用制度规范行为。具体有:资产资源清查界定、登记台账制度、民主公开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审批制度、集体资产发包或产权变更的资质评估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农村“三资”年度检查制度、保值增值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产权改革办法、集体土地有序流转制度等。
二是财力障碍,现在随着情况的变化,这种障碍发生了变化,村级资金主体部分由过去自己收,变为了上级转移支付。为全面推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度,进一步提供了制度和财力保障。因此要以“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为平台,通过建立健全各项监管机制等措施,扎实做好“双代管”工作。加强预算管理,突出资金管理,加强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民主理财小组的成员要通过民主推选,每年一次。
5、重拳出击,严肃查处。要进一步统一对加强农村“三资”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有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在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纪检、监察、财政、政务公开等职能部门要联合制发“关于违反农村‘三资’管理实行责任追究的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的力度,严格制度管理,严肃处理处罚。
6、建立村干部岗位补助财政直达个人帐户办法,解决村干部岗位补助的后顾之忧,促进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村调查报告
20xx年1月20日――2月10日
淄博市沂源县鲁村镇张家洼村
杨城生命科学学院11级7班轻工生物技术
沂源县位于山东省淄博市的南部山区,经济发展相对缓慢,人民生活水平差距大,地势主要以山地丘陵为主,靠地种粮吃饭,靠地也就决定了要靠天,尽管交通条件不落后但要依靠其带动县内的经济发展仍旧是难题,主要的农作物就是玉米、小麦,兼杂高粱、大豆、谷子和一些地区的果树类经济作物,沂源县的花椒产量也相当可观,主食煎饼。
利用暑假的时间,我对张家洼村的传统年俗进行了调查,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传统的民间年俗因地域而异,哪怕一个小小的沂源县就有几十个乡镇,而且各个乡镇的年俗乃至某些家族的年俗传统也不一样。同时在调查的过程中我发现,在我看过的有关沂源县年俗的记录中已经有许多传统的习俗已经被省略或者引种种原因被改成了别的方式,人们对过年的渴望已经没有了,而且出现这种情况的并不限于此处,这种趋势正在蔓延并不断地发展,这对与有着历史悠久的中国传统民俗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损失。
过年习俗、传统规矩
我们生活在这个年代,年俗文化日渐衰落,一些有意义的东西我们已经无法看到,人们已经把春节这段时间看作成教往日稍微不同的时段,只是忙于购置年货、走亲访友,最传统的民俗文化已经消失殆尽,记得我们这一代小时候过年的时候甭提有多高兴了,年三十晚上都出来走街串巷大呼小叫地玩,而现在和当时我们的年龄相仿的孩子也似乎成熟了不少,大年初一拜年的也少之又少,以致于我们现在已经疲倦于过年时的无聊,对传统民俗中最重要的节令司空见惯,习以为常。
较之以往,腊月二十四家家户户扫屋,打扫卫生,而今已经很少有这样的做法,当然这与我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有很大的关系,房子已经不是以前的土坯或者石头垒成的,而是换作了红瓦白墙,卫生条件提高了,扫屋的习惯也被我们懒惰的心情给渐渐磨灭。在调查的过程中,我就非常注意二十五、二十六做什么。
我在写中国传统民俗文化流失问题一文中我省略了,但这次调查我小有收获,这个地方的人们虽然经济发展缓慢,生活水平不高,但是多少每家每户都有外债或者外在的款项,人们就利用这段时候去办完这些事情,而且一进腊月这些事项便开展开来,直到腊月二十七,人们才开始收回外出的脚步,置办年货,二十八号就忙着准备过年时的一切琐碎但非常有必要的事情,其中包括做出足够的煎饼,或者蒸馍馍,有人巴不得蒸馍馍的时候蒸得裂开,这样预示着来年挣破了财富,发了家。这与年初一早晨下包子时故意煮破是一个寓意;除此之外还有煮猪头等,记得以前的时候我们家经常买回一个猪头清理干净后煮在锅里,那时候的滋味至今犹在,那时候几乎每家都能闻到烙猪头去猪鬃的焦糊味,那是一种年味。
如今家里都买处理干净的猪头回来洗干净就下锅煮,这样又省略了一个步骤,如此这般省略,我们传统的忙年也就不忙了,这也难怪我们心中的年味荡然无存,这种改变是一个逐渐消磨你心理的过程,直至你慢慢接受这样的现实,譬如将小时候的我们突然拉到今天,我们没经历成长中去适应的这一过程,我们会对此很好奇,就是你拉一外国朋友来过中国年一样,会满心欢喜地去接受一个又一个的新鲜事物或者方法。贴对联也是二十九号下午主要的安排,全家分工,熬浆糊,撕掉旧的对联,然后用笤帚苗把浆糊刷到门框和门上,贴上上午找别人写好的对联,火红的对联登时满院生辉,如今人们用钱去买了印刷的对联,回家用透明胶带粘在门上,同样一片春光,可较之于写对联刷浆糊的时代,年味消失殆尽,那是一片被科学文明糟蹋的景象,社会是要发展,不过在特定层次上有选择地改变似乎比盲目地发展强其百倍。
以前的二十九晚上是必须用油炸供品的时候,那时候就围在父母旁边等着吃好东西,而今有些人家请了家堂之后还没做完供品,敬神的观念在人们心中已经淡化为一种特定时期的特殊形式。年三十的'下午家里就要准备包子馅,一般分作素馅和荤馅,素馅用来摆供敬神,荤馅用来吃,这一切准备好之后就已经到了晚饭时间,家长做好饭菜找回在外玩耍的孩子吃饭,吃完饭之后孩子们又出去玩耍,家长则在家包包子。包包子的时候正好是春节联欢晚会播出的时间,包包子看春晚在以前是非常热闹的事情,可如今我们也习以为常、司空见惯。这就是我们对现在的年已经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缘故。
对此,我们已经再也熟悉不过,站在生活的角度上,我们这样做可以,但是在民间艺术的角度来看我们传统民俗的发展演变,这些改变就是对传统民俗瑰宝的挥霍。
如今经济条件好了,大的家族也开始分家,各自有了自己的房产,分家独立生活,大家族的历史将不会再重现,听长辈们回忆,以前的时候大家吃在一起,住在一起,过年的时候虽然很穷但非常热闹,守夜的习惯一直没传承下来,可如今守夜已经从人们的脑海中消失,吃过年夜饭后各自洗漱休息,守夜也已经由供桌“守”到了麻将桌前,俗话说小赌贻情,大赌害家,尽管我们不知道麻将桌上的“内幕”,可这明显是一种世风日下,败坏道德的行为。大年初一是早起拜年的日子,早上是要放鞭炮的,在我们这个地方若谁家今年内有丧事,没出五伏的人家是不准贴春联,放鞭炮的,但是现在已经有很多人不管这些,自己过自己的,这样别人也不说什么,但给丧家的印象是极大的侮辱,不顾忌道德的谴责我行我素,严重破坏了当地的传统习俗。
导致这些变化令我们感到十分痛心,是人们的心灵麻木还是当时我们的先人就不该定制这习俗?说他们向传统挑战这一点也不过分,原则上也无可厚非,但他们也是在向社会的道德底线挑战,这是绝对不可以的。大年初一外出拜年的人也少了,调查发现,以前的时候全村有几个大的家族心中都有数,但现在有的家族已经不摆供桌,过年的时候不去请家堂,而是去老祖宗的墓地进行一些简单的祭拜就代替了摆供桌,也免去了守夜,接待客人的麻烦。
这样一来二去导致人们已经不清楚谁家摆供桌谁家不摆供桌了,大年初一去人家拜年,结果打扰人家,再说今年你家这样,明年不一定会有什么变化,如此令人难堪,谁还出去拜年。除了几家比较大的家族,来往相对密切,都直到谁家有什么变化,这样还能到大年初一早上有处拜年。这样发展下来,拜年的人越来越少,过年给我们的东西也越来越少,年味也越来越淡,这已经成了对传统习俗的应付,长此以往,不出10年,当我们回过头来看我们的中国年时已经面目全非,我写的这些在那时候或许会成为我美好的回忆。
调查分析:随着社会的发展,年味虽然不如以前浓厚,但是过年的习俗一直保留至今,所谓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这些习俗其实寄托了对未来的美好祝愿,和对幸福生活的向往。
农村调查报告
我国已经实施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普法教育。农村法律知识极大普及,农民法律知识贫乏,法制观念淡薄的状况有了进一步改变,法制教育与实践紧密结合,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促进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农村特别是偏远山区,普法教育仍然存在诸多难题。特别是部分农村普法教育的滞后,阻碍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
一是认识难统一,一些农村干部把普法教育当成是“听话教育”,要求农民学法主要是为了让农民听话。当看到农民学法后懂得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时,反而觉得农民学了法后不好管,认为农民还是不学法才好管;还有的基层干部善于断章取义,把普法当成“实用教育”,只普及与农民履行义务有关的法律条文,而对于群众参与村务管理,行使民主权利方面的法律知识却视而不见;有的农民则认为学法是司法部门的事,只要不犯法,学不学无所谓。
二是人员难集中,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在大部分时间里忙于耕种,农闲时外出务工,因而人员难于集中,普法的时间难以安排。
三是内容难理解,由于大多数农民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对抽象的法律条文学不懂,记不住,影响了学法的积极性,使普法效果难以保证。
四是经费难保障,农村普法经费严重不足,缺乏起码的宣传器材和阵地,有的连基本的法律教材都无经费印制和购买,致使普法工作难以开展。
造成农村普法工作“四难”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其一是权大于法的特权思想影响了农村普法的开展。由于个别村干部中存在着权大于法,以言代法、个人说了算的现象,这种不良倾向和现实的负面影响,使许多农村干部群众仍然对法律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其二是执法不公现象挫伤了农民学法的信心,普法是否有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法人员的公正执法。目前在部分乡村中司法、执法环境仍然较差,严重存在着执法混乱,效率不高等问题。使一些农民群众对法律的权威产生了怀疑和动摇,进而失去了学法的信心,已取得学法成果也难以巩固。其三是枯燥单调的方式方法阻碍了农村普法的深入。一些地方没有根据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土地延包、税费改革,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等新情况采取新的普法形式,而依然沿用传统的上大课、放广播、搞宣传栏、照本宣科等普法模式,这显然难以适应新形式下农村普法工作的客观要求。其四是农民文化素质相对较低,也降低了普法效果。当前农民的文化素质仍然较低,文盲、半文盲的农民占相当比例,增加了学法和接受法律知识教育的难度,客观上制约了农村普法效率的提高。
针对上述农村普法“四难”的现象,笔者对增强农村普法工作的实效性,针对性提出以下建议和对策:
一是学用结合,在普法过程中,要强调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为农民营造良好的学法环境。二是普法与服务相结合,从农村的实际需要出发,把普法工作与解决群众普遍遇到的实际问题有机结合,寓学法于用法之中,逐步使群众树立起“遇到问题想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观念。
要加大与土地承包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市场经济法规的宣传,解决农民群众与市场经济大潮搏击中出现的有关新情况;加大与劳动保障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与消费者权益法规的宣传;使广大农民朋友了解鉴别产品质量、投诉、打击制假售假的相关法律法规,真正掌握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方式和方法。
三、增强普法的灵活性。
针对农民生产生活中的特点,普法工作要尽量避开农忙季度,努力做到生产、普法两不误。在形式上要把电影普法、文艺普法、法律咨询、法律集市、普法一条街,送政务下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方式综合在一起,通过以案说法、图片解法、旁听审判、现身说法等生动活泼的形式把抽象的法律条文变成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墙头诗”“快板书”“顺口溜”从而真正使农民学法时坐得住、听的懂、学的进、记得牢。
各级普法组织要把农村普法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要舍得投入人力物力,使农村普法工作由“软”变“硬”;要努力提高普法人员的自身素质,使他们成为精通法律、热爱业务的普法骨干;要健全监督机制。坚持和实行“党委决策、人大监督、政府组织实施”的普法工作机制。要认真抓好年度和阶段性的普法检查,充分发挥县镇人大的监督作用,每年要组织人大代表对普法工作进行检查,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汇报,以推进农村普法和法制建设的深入发展。
拥有先进精良的普法装备和必须的经费保障,是加大普法力度的重要条件。因此乡镇级财政要把普法依法治理经费纳入正常的保障范围,严格按照标准列入财政预算,从根本上解决镇村两级普法经费紧张的困难,以保障普法教育的顺利进行。
农村调查报告
我对**县**镇10个行政村已婚家庭的婚姻家庭状况进行了抽样调查,随机抽取1000例已婚家庭妇女名单。先后走访了民政办、计生办、法庭和妇联,发放调查问卷,深入村组座谈,了解调查对象的结婚、离婚等家庭情况,全面分析了婚姻家庭存在的问题,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在1000例调查对象中,初婚者占78%,再婚者占8.5%,丧偶者占5%,离婚者占1.5%,存有离婚动机的占15%,离婚率呈上升趋势,人们对离婚的态度渐趋向宽容。
法院案卷数据显示,离婚案件占其民商事案件的27.5%。
从调查问卷的座谈情况看,110户家庭存在家庭纠纷,夫妻感情不和,有的还存在婚姻危机,不稳定家庭占11%;婚前性行为发生率高达25%;75%人对婚外性行为持排斥批判的态度,部分人持理性态度。
1、家庭暴力是导致婚姻家庭破裂的导火索。
对外开放以来,受西方文化影响,西式婚恋和性观念传入我国,并逐渐从大中城市人群渗透到农村外流人员,婚前性行为、婚外性行为、非婚同居、试婚等在一定程度上被接受。
家庭暴力问题,一直是妇联组织关注的问题。家庭暴力近几年处于小幅上升的趋势。调查表明,家庭暴力的发生率居高不下,被访者中有15%的夫妻之间经常发生动手打架的现象,37%的人表示偶乐发生此类行为。家庭暴力在农村家庭中的发生率要远高于城市家庭,对于家庭暴力,大部分人持否定态度。面对家庭暴力时的应对策略,第一选择为“逃离现场”。人们对家庭暴力这种既反对又犹豫,与传统观念有关,也有法律意识淡薄等方面的原因,当然还有不闹散家庭的现实考虑。这说明,反对家庭暴力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任务。xx年至今,该镇妇联和派出所接待家庭暴力案件13件,占信访总数的29%;家庭暴力的直接受害者都是妇女、老人和儿童,尤其是妇女。它不仅给妇女带来了极大的身心伤害,由此引发的婚姻家庭问题也成为影响家庭和社会不稳定的因素。有一位妇女长期处于受暴状态,但由于受害人受传统的“妇道”影响,被丈夫打了,却不敢说、不敢讲,所有痛苦自己一人承担,直到被打伤了,才开始反应。这一例很有代表性,这是农村家庭暴力长期存在的原因,如果受暴者在一开始就通过法律途径制止,家庭暴力造成的后果就会大大减少。
2、非法同居、婚外情上升,成为婚姻家庭的主要问题。
xx年至今,在妇联接待的上访案件中,非法同居有婚外情的占28%,这个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婚姻家庭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80%是丈夫有婚外情,集中在35-50岁年龄段;女性占20%,大多数在30-40岁年龄段。这类问题的受害者大多数是女方。有一例上访妇女,明知自己的丈夫与第三者非法同居,却不敢提出离婚,反而哀求不要抛弃她,虽然丈夫不和她离婚,但也不履行丈夫的责任和义务,还经常打骂她。
3、丈夫不履行家庭义务,有的甚至离家出走。
丈夫离家出走,是婚姻家庭中出现的一种新问题。这类案件共有4例,都是因有外遇离家出走,有的有外遇后想方设法卷钱远走高飞,然后就莫名其妙的离婚。有一位妇女,离婚后,又与某男青年认识结婚,婚后男方花言巧语,一点一点的把女方的积蓄骗走后不知去向,给这名妇女带来了很大的痛苦。还有一名妇女与男方于xx年结婚,婚后生一女孩,在孩子刚满6个月时,男方提出到驾校学驾照,在学习期间又与一女子好上了,在妻子不知详情的情况下,又商量买一辆大车,由于没钱,丈夫以好好过日子为由就劝妻子到娘家借钱,妻子信以为真就与娘家借了7万元,钱到手后丈夫就消失的无影无踪。给妻子、女儿和家庭带来了很大的痛苦,既丢了人又丢了钱,最后人财两空。
4、由于家庭关系处理不好导致婚姻失败。
在农村,大部分青年结婚后与公婆一起生活。有的新婚婆媳关系难以度过“磨合期”。某村一妇女,刚结婚婆婆就说这说那,挑媳妇的毛病,丈夫也不太会做工作,还比较倾向母亲,从而导致刚结婚就离了婚。透过调查资料可以发现,家庭代际关系存在着错位问题,尊老不足,爱子有余是具体表现。一方面农村家庭对老人的需求相对重视不够,导致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精神需求难以得到有效的满足,同时,子女往往要求老人担负起照看孙子和承担小家庭家务劳动的责任,导致老人负担过重;另一方面,子女对自己的下一代投入了过多的精力和财力,甚至发生了“过度关注”的问题,引发亲子之间的冲突。
在子女教育问题上,仍存在不少问题。第一,父母过多地参与子女的问题解决,有越俎代庖之嫌,而对子女独立性的培养重视不够。第二,家长们虽然注重子女道德素养的形成,但对子女的创造性、合群方面的需求常常被忽视。第三,在子女培养上的功利性明显,“出人头地”成为父母对子女的最大希望。第四,亲子之间较严重的矛盾主要发生在孩子上学方面,比例高达42%,农村家长们过于重视子女的学习。虽然近几年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已经在减轻学生负担方面做了一些努力,但这些努力的成效如何,在整个教育制度没有根本改变的条件下,能否实行下去,都还是问号。
5、生活困难成为婚姻家庭出现问题的又一诱因。
有的家庭非常困难,妇女没有收入,在家庭中没有经济地位,为了靠男方的收入来维持生活而忍受没有感情的婚姻,对于一切不顺心都要忍受,从而导致家庭暴力、丈夫的婚外情等现象频频发生。
1、历史原因。中国社会经历了漫长的封建时期,封建思想在一些人的头脑中根深蒂固,尤其在农村,大男子主义、男尊女卑等封建残余还有滋生的土壤,并且直接影响到婚姻家庭。妻子被打是“家庭内部问题”,“离婚不光彩”,到头来,家庭矛盾越演越烈,轻者离婚,重者发生伤亡事件,给家庭、给社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2、社会原因。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的经济条件好了,生活改善了,开始寻求一些刺激的、新鲜的东西,于是,有些人(大多数是男性)染上了“吃、喝、嫖、赌、毒”等恶习,有了这些恶习,势必要给家庭带来一定的影响,出现婚姻家庭矛盾;有些人玩起了“闪电式结婚、闪电式离婚”,对婚姻神圣的殿堂却来去自由。
随着农村人力资源流动,一些人选择到外地打工或发展,从此开始了“孔雀东南飞”的生活,大部分妇女在家务农,操持家务,照顾孩子和老人,男人外出打工、挣钱。不少男人挣到钱却忘记了糟糠之妻。有的丈夫在外养了“小女人”,妻子却不肯提出离婚,于是,宁可什么都忍受,宁可当保姆。
3、法制建设方面的原因。我国法制建设是稳步发展,但是,还有相对不完善的地方。在婚姻家庭问题上,受道德约束的地方多,而受法律约束的少。新《婚姻法》尚不够完善,缺乏对婚姻善意一方有效的救济措施。
1、宣传和弘扬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我们要充分发挥各媒体的作用,加打力度宣传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要对市场经济大背景下的婚姻家庭观念进行积极的引导,大力开展一些弘扬家庭美德、良好道德的活动,倡导社会新风,创建和谐社会。
2、普及法律知识,强化相关法律求助措施,加大维权力度。加强《婚姻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要将这些法律纳入普法总体规划,要采取多种形式,让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村妇女弄懂、弄通相关法律,提高维权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3、加大调研力度,从源头上作好婚姻家庭的稳定工作。婚姻家庭问题关系国计民生,我们要深入调查研究,挖掘影响婚姻家庭的原因,探索解决婚姻家庭问题的`路子,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家庭矛盾的发生。建立相应的社会服务机构,为群众提供帮助。建立一些诸如妇女庇护所、婚姻家庭服务热线,目的在于当人们的婚姻家庭亮起红灯或出现问题时,她可以找到相应的地方或部门去倾诉、去讨教、去寻求帮助,使其尽快地摆脱困境,走出误区,避免不必要的问题和纠纷发生。公安机关发现家庭暴力要及时出警;司法机关要出台相关整治措施,提供法律援助,解决她们打官司难的问题。
农村调查报告
20xx年xx月xx日,xx县委选派我院一名干警作为第一书记进驻到xx镇xx村,我院作为该村的后援单位,驻村以来,带着县委的重托,我们利用开展精准识别贫困户调查的机会,进屯入户、调查摸底,找问题、查根源、想办法、寻路子,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xx村概况。
xx村距xx镇政府所在地47公里,离xx县城近80公里。别看这不到百公里路程,驱车超过两个半小时。而从村委会到各村民小组,大部分仅是泥路,还有一个屯只通人行路,条件极其艰苦。xx村作为贫困村,全村辖12个村民小组,共399户1916人。村委驻地xx屯,村两委干部4人,另有12个小组长,全村辖5个屯级党支部,共有党员42名。全村经济来源主要以杉木、板栗、油茶种植等为主。
xx村作为xx镇最偏远的村之一,靠山吃山,河对岸便是xx省,这里很多村民与外省通婚,相互隔河相望。全村面积不大,总面积3349.56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35公顷(水田面积45公顷,旱地面积190公顷),各村民小组大多数可以相互远望所在地,一条蜿蜒道路正在修建,连通各村屯。
二、xx村现状。
1、村子与人员空心。走进村里看到村口的几个小卖店、学校门口人气还较多,但越往各村民小组中走人就慢慢地少了起来,有房没人的现象也存在。据统计,xx村12个村民小组中青壮年外出务工占全村人数的40%以上。以xx屯、xx屯为代表,青年外出务工人员占到整屯人数的60%以上。在个别屯,行走在路上除了狗发出对陌生人的叫声外,白天与晚上一样宁静。
2、道路普遍很差。目前,通往xx村委所在地的道路是屯级路,路面凹凸不平还伴有深坑,路况非常差。而由村部通往各村民小组的道路几乎都是机耕路和泥路,晴天四轮的车子勉强可以通行,下雨天连两轮摩托车都难以通行。
3、田地与山林有丢荒现象。在下村的路途中,一眼望去一排排梯田映入眼帘,从山腰延伸到山脚。但走进田里虽有庄稼但周边杂草丛生,已看不到田梗、道路和沟渠;甚至有些耕田已经有丢荒现象,明显看出多年不耕种的痕迹。经走访群众,了解到丢荒田地的主人,很多都是过年回来而已,更别说是种田。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空巢老人和妇女坚守农村艰难。全村50岁以上老人和留守妇女约占全村总人数的34%。在家的老人和妇女身上有三个任务:一是守护家;二是照顾小孩;三是农田耕种和日常管理的主力军。他们身上担子重,责任大,为自己及下一代艰难的坚守乡村。他们当中大部分靠简单的务农来养活自己,有的还要帮助抚养子女的子女,一旦身体不行做不动,那剩下的日子也就不多了。很多家庭反映都是成年男方外出务工(部分是成年男女外出),一年到头回来一两次。而一些没有成家的青年外出务工,没找到钱,回来过年还要啃老。留守家庭的老人和妇女平日里相依为命,做简单的农务,照顾上学的小孩,不是农忙时节便到家周边做点事情填补家用。还有一些问题是老年人的身体大小毛病多,但他们一般是简单化处理,痛就拿点止痛药应付,有些因为高昂医药费甚至放弃医疗。其中的艰辛和苦衷,只有他们才能感知。
2、留守儿童教育兼管缺失。xx村里有一所小学(含幼儿园),全校近280名学生,教室7名,绝大部分是留守学生。由于缺少父母的关爱以及正确的引导方式,很多学生在心理上孤独苦闷,在学习上无人问津,在安全上没有保障,他们的性格就显得格外孤僻,不爱学习。有教师反映,xx村因为地处偏僻,交通不便,加上很多家庭生育2个小孩以上,所以尽管是乡村小学,学生人数在整个镇来说算是前列的。走访中,发现在xx屯一对双双残疾夫妇竟然育有三个小孩,因为家庭贫困,11岁的小女孩目前只能辍学在家,重男轻女的意识仍然存在。
3、土地资源难以发挥优势。土地资源及衍生的资源作为村民赖以生存的优势,但目前看到的景象却是:农田里的路、沟、渠等本是农业耕作之本,以前都会开展冬修,但现在由于大家的主要精力是外出务工,农业耕作只当副业,所以以前的精耕细作、冬修冬藏等活动都组织不了,也无法管理。林地分到各家各户大部分是荒在那儿,不仅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反而管理更困难。而有些群众在利用仅有的几亩土地种上经济林后,因为缺乏护理,收效甚微。如果遇上天旱或洪灾,造成自然灾害,等、靠、要思想严重,大多数群众往往都依赖于政府帮助,难以发家致富。
4、砖房背后的贫困突出。整个xx村,近几年在享受国家危房改造政策后,95%的村民都建起了砖房,但大多数没有装修。12个村民小组中,坚实的砖房后面其实还很贫困,有的楼房外面虽然坚固但里面还很简陋,有的一幢房子分几年才能完工,没有装修,只有简单设计,家里面物体摆放混乱,生活节奏无序。大部分人都是花了整个家庭的大多数收入来建房,主体结构建成就入住,生活还是一如既往地艰辛。同时还有一部分楼房旁边散落的破旧平房,居住的都是低保户、五保户和贫困户,他们生活更是艰苦。
5、创业难度大。在走访中发现,有些外出务工人员其实也想回家,但又找不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其实他们心理清楚,回来种田有可能生活都没有保障,不回来还是有机会可以找到工作挣钱。同时,回乡创业中在农业方面的政策帮扶还不突显,加上缺乏足够技术支持,所以他们想利用仅有的几亩地走上致富路,是难上加难。
四、贫困原因分析。
1、贫困客观原因:农村有相当一部分人生活穷是事实,有些既便是过上较富裕的生活,但背后一定也是艰辛的。在xx村,存在贫困原因有几点:一是重大、慢性疾病的拖累。农民本身家庭收入甚微,可支配的积蓄不多。如果家庭主要劳动力患上疾病,生病了不能做事就断了经济来源,这样就会把家庭拖入贫穷。xx屯一户群众,因为疾病胃被割掉了三分之二,目前天天在家,没有办法做体力活,只能依靠妻子做简单务工赚钱养家,可见生活多困难。而村里像这样的因病贫困的农户不少,每个村民小组不少于3家;二是务工能力有限,收入甚微。外出务工人员由于缺少技术和经验,一般是干些粗、累及高危作业的活,虽收入还算稳定,但都在拿生命和汗水作抵押。另外,如出现伤亡事故,主要劳力缺少了收入来源,在农村的家就散了和穷了;三是婚恋关系复杂。xx村与xx省隔河相望,这里很多群众和对岸的村通婚。同处于边远山区,群众婚恋意识淡化,还出现父母决定婚姻现象,很多青年结婚后不是同外出打工,就是死守家里几分田地。而随着时代进步,外出务工流动大,结识广,网络发达,有些村民与外地群众结婚。如xx屯一27岁青年从xx带了个老婆回来,婚后生育了三个小孩,由于家里穷,在双胞胎一岁多就跑了,这种现象都见怪不怪。
2、贫困主观原因:一是农民自身的技能和投入不足。大部分村民没有什么技术,只是掌握了一些传统的手工活,而掌握种养加等农业技术的人少。村里399户中种有经济林在50亩以上的大户不到50家,在河边搞养鱼的不超过30家且没有规模。同时农业的投入也是比较大,从买种到产品销售,每个环节都要靠自己去实现;二是农业产品效益较低。xx村目前主要经济来源是茶果种植,每家多少都种植有。但因缺乏技术支持,管护不到位,产品收益较差。另外在销售环节,都是初次产品销售,没有任何附加值,严重影响到种植户的收益;三是农村的生活成本变高。在入户调查过程中,发现在xx村的生活水平与县城不相上下。比如一碗米粉的价钱和县城一样都是五元一碗,猪肉价格还略比县城的稍高一点。农村平日里生产生活所需购买的诸如复合肥、种子、苗木等支出,加上学生生活费用支出等,一年维持家庭正常运转所需最低支出超过万元,这对于收入较低的大多数群众来说,生活水平提高难上加难。
3、扶贫工作开展艰难:都说农村工作难开展,而贫困村的工作更难做。在进村日子里,与村干部交谈中,乡村工作人员普遍感到压力大,但村民又不领情,对基层干部随意辱骂、威胁成常态。究其原因,主要有几点:一是工作人员队伍素质须进一步提高。干部素质的高低在农村工作不一定要表现在文化水平上,更体现在胸襟和视野开阔上。这里,贫困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员及村两委的作用就体现出来。据走访了解到,个别村干部因做工作不懂变通,不愿得罪人、服务质量较低等现象,造成群众之间和干部之间有误解,工作被动应付。另外,派驻进村工作队员往往年轻,农村工作经验缺乏,与人沟通和打交道能力须提升;二是政策落地与村民的意念有差距。随着土地确权、林权改革、粮食直补、危房改造、经济林扶持等政策落地生根,滋长了农民的个体意识,淡化了集体和国家意识。很多群众为争取自家利益而不惜撕破脸。典型例子是在争取扶持指标失败后,往往对于公益事业如道路建设方面如若碰到个人一点点利益,都会有阻力,拦截施工等现象发生。在本次精准识别贫困户入户调查过程中,个别群众本来家境较好,为争取戴上贫困户帽子,不惜想方设法弄虚作假,还出现因为分数高而大闹会议现场情况,严重损害了全村群众的利益。三是群众观念意识淡薄。当前村民了解党和国家的路线政策后,存在等、靠、要思想严重,家家争取低保,个个说是贫困户。在工作队耐心讲解政策过程中,他们不关心国家如何扶持产业,只关心每月会发多少钱。大多数人不是想通过自己努力创造财富,而是等国家扶持。这些观念严重影响到整个xx村的发展。
五、未来发展方向。
1、因户施策开展精准扶贫。利用精准识别贫困户入户调查契机,认真摸清群众具体贫困情况,因地制宜,规划发展方向。一是争取项目进行道路硬化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扶贫项目,协助开展从xx村至xx村的水泥路建设工程,帮助xx屯向移民局提出道路修复资金报告,协助xx村进行居间道路硬化;每月投入资金聘请保洁员改善村里的村容村貌及环境卫生,让群众出行方便,共建清洁乡村;二是结对帮扶,每个贫困户做到有干部帮扶关注。利用红卡惠民行动契机,让后援单位党员干部与贫困群众结对帮扶,共谋发展,增加收入;三是大力发展油茶、核桃和三特水果产业以及养鱼、养羊产业。利用全县推广发展核桃和三特水果补助政策,积极引导群众利用闲置土地发展产业。另外,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发展油茶产业的有利优势,继续引导群众扩大种植发展,再组织技术员到当地进行技术指导,通过示范点种植建设,以示范带动更多的人和物投入到农业发展中来。
2、做好村里村外联动工作。一是做好销售联动工作。据目前了解所知,今年xx村油茶出果在几万斤,但大部分群众在销售环节非常烦恼,在村里卖不得好价钱,自己拉出去成本高。因此做好销售对接工作有利于群众增加收入。下一步可通过联系老板直接到村部收购,减少中间商利润差价。二是建立xx村各户信息统计工作。每次进村入户,找人是重要事情,往往出现找不到人和对象的尴尬局面,致使工作效率非常低。下一步将通过现代通讯手段,利用qq、微信以及建立全村户主通讯录等手段,使沟通无时间、无界限。
3、发挥村干战斗保垒作用。xx村两委已经按照上级规定配备,目前村委班子三男一女,每位村干按照地理优势分管三个村民小组。他们在当地均有一定影响力,也熟知各户具体情况,为下步帮扶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另外,村里42名党员分布在各村民小组,虽然部分年龄都偏大,但党性原则、模范带头等意识在他们心中应还是根深蒂固的,因此做好与他们的沟通交流工作,让他们引导群众发展产业致富具有有利优势。
4、认真做好服务群众工作。一是针对xx村老年人和留守儿童较多的实际,今后工作人员开展帮扶工作时工作方法要细、工作态度要有耐心,否则一个细小的动作或一句话都会把人得罪。二是引导群众扩大知识面。利用村级图书文化室规范建设的有利优势,积极组织当地留守儿童和青年到图书室查阅图书,丰富和扩大他们的视野。三是帮扶xx小学留守儿童,送去关爱。积极协调村委与学校、家长的联系互动,密切关注孩子的成长及安全。四是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利用专业优势,向群众宣传国家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帮助群众解决遇到的涉法问题,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农村调查报告
20xx年**月**日,**县委选派我院一名干警作为第一书记进驻到**镇**村,我院作为该村的后援单位,驻村以来,带着县委的重托,我们利用开展精准识别贫困户调查的机会,进屯入户、调查摸底,找问题、查根源、想办法、寻路子,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村概况。
**村距**镇政府所在地47公里,离**县城近80公里。别看这不到百公里路程,驱车超过两个半小时。而从村委会到各村民小组,大部分仅是泥路,还有一个屯只通人行路,条件极其艰苦。**村作为贫困村,全村辖12个村民小组,共399户1916人。村委驻地**屯,村两委干部4人,另有12个小组长,全村辖5个屯级党支部,共有党员42名。全村经济来源主要以杉木、板栗、油茶种植等为主。
**村作为**镇最偏远的村之一,靠山吃山,河对岸便是**省,这里很多村民与外省通婚,相互隔河相望。全村面积不大,总面积3349.56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35公顷(水田面积45公顷,旱地面积190公顷),各村民小组大多数可以相互远望所在地,一条蜿蜒道路正在修建,连通各村屯。
二、**村现状。
1、村子与人员空心。走进村里看到村口的几个小卖店、学校门口人气还较多,但越往各村民小组中走人就慢慢地少了起来,有房没人的现象也存在。据统计,**村12个村民小组中青壮年外出务工占全村人数的40%以上。以**屯、**屯为代表,青年外出务工人员占到整屯人数的60%以上。在个别屯,行走在路上除了狗发出对陌生人的叫声外,白天与晚上一样宁静。
2、道路普遍很差。目前,通往**村委所在地的道路是屯级路,路面凹凸不平还伴有深坑,路况非常差。而由村部通往各村民小组的道路几乎都是机耕路和泥路,晴天四轮的车子勉强可以通行,下雨天连两轮摩托车都难以通行。
3、田地与山林有丢荒现象。在下村的路途中,一眼望去一排排梯田映入眼帘,从山腰延伸到山脚。但走进田里虽有庄稼但周边杂草丛生,已看不到田梗、道路和沟渠;甚至有些耕田已经有丢荒现象,明显看出多年不耕种的痕迹。经走访群众,了解到丢荒田地的主人,很多都是过年回来而已,更别说是种田。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空巢老人和妇女坚守农村艰难。全村50岁以上老人和留守妇女约占全村总人数的34%。在家的老人和妇女身上有三个任务:一是守护家;二是照顾小孩;三是农田耕种和日常管理的主力军。他们身上担子重,责任大,为自己及下一代艰难的坚守乡村。他们当中大部分靠简单的务农来养活自己,有的还要帮助抚养子女的子女,一旦身体不行做不动,那剩下的日子也就不多了。很多家庭反映都是成年男方外出务工(部分是成年男女外出),一年到头回来一两次。而一些没有成家的青年外出务工,没找到钱,回来过年还要啃老。留守家庭的老人和妇女平日里相依为命,做简单的农务,照顾上学的小孩,不是农忙时节便到家周边做点事情填补家用。还有一些问题是老年人的身体大小毛病多,但他们一般是简单化处理,痛就拿点止痛药应付,有些因为高昂医药费甚至放弃医疗。其中的艰辛和苦衷,只有他们才能感知。
2、留守儿童教育兼管缺失。**村里有一所小学(含幼儿园),全校近280名学生,教室7名,绝大部分是留守学生。由于缺少父母的关爱以及正确的引导方式,很多学生在心理上孤独苦闷,在学习上无人问津,在安全上没有保障,他们的性格就显得格外孤僻,不爱学习。有教师反映,**村因为地处偏僻,交通不便,加上很多家庭生育2个小孩以上,所以尽管是乡村小学,学生人数在整个镇来说算是前列的。走访中,发现在**屯一对双双残疾夫妇竟然育有三个小孩,因为家庭贫困,11岁的小女孩目前只能辍学在家,重男轻女的意识仍然存在。
3、土地资源难以发挥优势。土地资源及衍生的资源作为村民赖以生存的优势,但目前看到的景象却是:农田里的路、沟、渠等本是农业耕作之本,以前都会开展冬修,但现在由于大家的主要精力是外出务工,农业耕作只当副业,所以以前的精耕细作、冬修冬藏等活动都组织不了,也无法管理。林地分到各家各户大部分是荒在那儿,不仅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反而管理更困难。而有些群众在利用仅有的几亩土地种上经济林后,因为缺乏护理,收效甚微。如果遇上天旱或洪灾,造成自然灾害,等、靠、要思想严重,大多数群众往往都依赖于政府帮助,难以发家致富。
4、砖房背后的贫困突出。整个**村,近几年在享受国家危房改造政策后,95%的村民都建起了砖房,但大多数没有装修。12个村民小组中,坚实的砖房后面其实还很贫困,有的楼房外面虽然坚固但里面还很简陋,有的一幢房子分几年才能完工,没有装修,只有简单设计,家里面物体摆放混乱,生活节奏无序。大部分人都是花了整个家庭的大多数收入来建房,主体结构建成就入住,生活还是一如既往地艰辛。同时还有一部分楼房旁边散落的破旧平房,居住的都是低保户、五保户和贫困户,他们生活更是艰苦。
5、创业难度大。在走访中发现,有些外出务工人员其实也想回家,但又找不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其实他们心理清楚,回来种田有可能生活都没有保障,不回来还是有机会可以找到工作挣钱。同时,回乡创业中在农业方面的政策帮扶还不突显,加上缺乏足够技术支持,所以他们想利用仅有的几亩地走上致富路,是难上加难。
四、贫困原因分析。
1、贫困客观原因:农村有相当一部分人生活穷是事实,有些既便是过上较富裕的生活,但背后一定也是艰辛的。在**村,存在贫困原因有几点:一是重大、慢性疾病的拖累。农民本身家庭收入甚微,可支配的积蓄不多。如果家庭主要劳动力患上疾病,生病了不能做事就断了经济来源,这样就会把家庭拖入贫穷。**屯一户群众,因为疾病胃被割掉了三分之二,目前天天在家,没有办法做体力活,只能依靠妻子做简单务工赚钱养家,可见生活多困难。而村里像这样的因病贫困的农户不少,每个村民小组不少于3家;二是务工能力有限,收入甚微。外出务工人员由于缺少技术和经验,一般是干些粗、累及高危作业的活,虽收入还算稳定,但都在拿生命和汗水作抵押。另外,如出现伤亡事故,主要劳力缺少了收入来源,在农村的家就散了和穷了;三是婚恋关系复杂。**村与**省隔河相望,这里很多群众和对岸的村通婚。同处于边远山区,群众婚恋意识淡化,还出现父母决定婚姻现象,很多青年结婚后不是同外出打工,就是死守家里几分田地。而随着时代进步,外出务工流动大,结识广,网络发达,有些村民与外地群众结婚。如**屯一27岁青年从**带了个老婆回来,婚后生育了三个小孩,由于家里穷,在双胞胎一岁多就跑了,这种现象都见怪不怪。
2、贫困主观原因:一是农民自身的技能和投入不足。大部分村民没有什么技术,只是掌握了一些传统的手工活,而掌握种养加等农业技术的人少。村里399户中种有经济林在50亩以上的大户不到50家,在河边搞养鱼的不超过30家且没有规模。同时农业的投入也是比较大,从买种到产品销售,每个环节都要靠自己去实现;二是农业产品效益较低。**村目前主要经济来源是茶果种植,每家多少都种植有。但因缺乏技术支持,管护不到位,产品收益较差。另外在销售环节,都是初次产品销售,没有任何附加值,严重影响到种植户的收益;三是农村的生活成本变高。在入户调查过程中,发现在**村的生活水平与县城不相上下。比如一碗米粉的价钱和县城一样都是五元一碗,猪肉价格还略比县城的稍高一点。农村平日里生产生活所需购买的诸如复合肥、种子、苗木等支出,加上学生生活费用支出等,一年维持家庭正常运转所需最低支出超过万元,这对于收入较低的大多数群众来说,生活水平提高难上加难。
3、扶贫工作开展艰难:都说农村工作难开展,而贫困村的工作更难做。在进村日子里,与村干部交谈中,乡村工作人员普遍感到压力大,但村民又不领情,对基层干部随意辱骂、威胁成常态。究其原因,主要有几点:一是工作人员队伍素质须进一步提高。干部素质的高低在农村工作不一定要表现在文化水平上,更体现在胸襟和视野开阔上。这里,贫困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员及村两委的作用就体现出来。据走访了解到,个别村干部因做工作不懂变通,不愿得罪人、服务质量较低等现象,造成群众之间和干部之间有误解,工作被动应付。另外,派驻进村工作队员往往年轻,农村工作经验缺乏,与人沟通和打交道能力须提升;二是政策落地与村民的意念有差距。随着土地确权、林权改革、粮食直补、危房改造、经济林扶持等政策落地生根,滋长了农民的个体意识,淡化了集体和国家意识。很多群众为争取自家利益而不惜撕破脸。典型例子是在争取扶持指标失败后,往往对于公益事业如道路建设方面如若碰到个人一点点利益,都会有阻力,拦截施工等现象发生。在本次精准识别贫困户入户调查过程中,个别群众本来家境较好,为争取戴上贫困户帽子,不惜想方设法弄虚作假,还出现因为分数高而大闹会议现场情况,严重损害了全村群众的利益。三是群众观念意识淡薄。当前村民了解党和国家的路线政策后,存在等、靠、要思想严重,家家争取低保,个个说是贫困户。在工作队耐心讲解政策过程中,他们不关心国家如何扶持产业,只关心每月会发多少钱。大多数人不是想通过自己努力创造财富,而是等国家扶持。这些观念严重影响到整个**村的发展。
五、未来发展方向。
1、因户施策开展精准扶贫。利用精准识别贫困户入户调查契机,认真摸清群众具体贫困情况,因地制宜,规划发展方向。一是争取项目进行道路硬化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扶贫项目,协助开展从**村至**村的水泥路建设工程,帮助**屯向移民局提出道路修复资金报告,协助**村进行居间道路硬化;每月投入资金聘请保洁员改善村里的村容村貌及环境卫生,让群众出行方便,共建清洁乡村;二是结对帮扶,每个贫困户做到有干部帮扶关注。利用红卡惠民行动契机,让后援单位党员干部与贫困群众结对帮扶,共谋发展,增加收入;三是大力发展油茶、核桃和三特水果产业以及养鱼、养羊产业。利用全县推广发展核桃和三特水果补助政策,积极引导群众利用闲置土地发展产业。另外,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发展油茶产业的有利优势,继续引导群众扩大种植发展,再组织技术员到当地进行技术指导,通过示范点种植建设,以示范带动更多的人和物投入到农业发展中来。
2、做好村里村外联动工作。一是做好销售联动工作。据目前了解所知,今年**村油茶出果在几万斤,但大部分群众在销售环节非常烦恼,在村里卖不得好价钱,自己拉出去成本高。因此做好销售对接工作有利于群众增加收入。下一步可通过联系老板直接到村部收购,减少中间商利润差价。二是建立**村各户信息统计工作。每次进村入户,找人是重要事情,往往出现找不到人和对象的尴尬局面,致使工作效率非常低。下一步将通过现代通讯手段,利用qq、微信以及建立全村户主通讯录等手段,使沟通无时间、无界限。
3、发挥村干战斗保垒作用。**村两委已经按照上级规定配备,目前村委班子三男一女,每位村干按照地理优势分管三个村民小组。他们在当地均有一定影响力,也熟知各户具体情况,为下步帮扶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另外,村里42名党员分布在各村民小组,虽然部分年龄都偏大,但党性原则、模范带头等意识在他们心中应还是根深蒂固的,因此做好与他们的沟通交流工作,让他们引导群众发展产业致富具有有利优势。
4、认真做好服务群众工作。一是针对**村老年人和留守儿童较多的实际,今后工作人员开展帮扶工作时工作方法要细、工作态度要有耐心,否则一个细小的动作或一句话都会把人得罪。二是引导群众扩大知识面。利用村级图书文化室规范建设的有利优势,积极组织当地留守儿童和青年到图书室查阅图书,丰富和扩大他们的视野。三是帮扶**小学留守儿童,送去关爱。积极协调村委与学校、家长的联系互动,密切关注孩子的成长及安全。四是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利用专业优势,向群众宣传国家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帮助群众解决遇到的涉法问题,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农村调查报告
调查时间:20xx.4.30---5.6。
调查对象:城乡中小学。
调查方法:网上调查法。
教育是一个国家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尤其应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和投资。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据8.8亿人,相应的农村教育更应加强。为更好地了解农村教育现状,我在假期通过网上调查与农村教育有关的情况,发现有许多问题将是农村教育的危机.
自两年前政府宣布“基本普及了九年制义务教育”之后,许多担心中国农村教育问题的人士似乎松了一口气。但是透过表面的“达标”我们会发现,农村的教育状况并没有登上一个“新的台阶”。相反,在并没有根除导致问题的根源而又遭遇农村税费改革等新的制度环境时,它变得似乎更加突出了。只是问题的表现形式不同而已。
首先,“基本普及”这一含糊的语义背后所隐藏的问题是,在15%的人口——大约为1亿8000万人——所居住的区域还远没有普及,这也就意味着每年有数百万少年儿童作为共和国的公民难以充分享受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即以官方公布的“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1%来看,由于学龄儿童的基数过于庞大,没有入学的0.9%的儿童数量实际上超过了110万人。这庞大人群的绝大多数当然是在农村,他们将成为未来的新文盲。
第二,正如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各地政府的作为所显示的那样,这种“普及”是在压力型体制下“冲刺”的.结果,一些县乡政府为了达成这一目标使用了各种手段,包括“弄虚作假”这一经典式的法宝。而不择手段的结果是导致了许多后遗症,比如许多乡镇所背负的沉重的“教育债务”,此外还包括入学率的下降和失学率的反弹。两年前的一项抽样调查表明:在已经通过“普九”验收的1242个县中,失学率超过5%的有209个县,超过10%的有63个。在中西部,初中生辍学是一个带有全局性的问题。而湖南省有关部门今年夏天对6个县市的一项调查表明,农村贫困生的失学率高达30.4%(其中小学为39.7%,初中为20.0%),农村家庭用于教育的支出占家庭收入的比例仍然居高不下,其中贫困家庭教育支出占其收入的比例竟高达92.1%.
第三,从1986年《义务教育法》颁布之后到2000年实现“基本普及”之前的15年间,总计有1亿5000多万少年儿童完全没有或没有完全接受义务教育。这其中包括未入小学的近3200万人、小学阶段失学的3791.5万人、小学毕业后未能升学的5000多万人,以及初中阶段失学的3067.6万人。这一庞大人群的一部分显然在以各种各样的方式显示着他们的存在:从国家今年公布的“8500万青壮年文盲”,到各地以种种暴力手段威胁着社会的低文化层青少年犯罪。这些事实尤其需要教育行政官员们的深刻反思,同时也为教育改革提供了一面耀眼刺目的镜子。
1.教师分布不合理。
2001年以前农村基础教育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乡镇中小学教师调整权力在乡镇,造成乡镇之间教师分布不合理,两极分化严重。村小、条件差的学校教师紧缺,在职教师千方百计要求调出;城镇、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小学又人满为患。有一个村小6个年级,只有5名教师,还有一个村小只有一位公办教师,其余全是村请临时代课教师。全区还有上百名计划外教师,既无法保证教育质量,又加重乡、村及农民负担。另一种现象是城镇中小学教师严重超编。有一所城市初中,有10名教师搞行管(如卫生、纪律、考勤、水电、印刷、门卫),造成人才浪费。
2.教师减员严重,补充困难。
以我区2002年为例,全区教师共减员216人,包括离退休、死亡、患重大疾病、外流到外省外县、考上公务员等。而现在教师工资实行县区统一发放,县区财力有限,保现有教师工资尚有很大困难,更无力负担新增教师工资。这两年正值初中、高中学龄人口入学高峰,教师缺编严重。而区财政无力支付缺口教师工资。现在的情况是,一方面高初中教师紧缺,另一方面师范院校大中专毕业生无法按需分配到位。
3.教师素质偏低。
现在农村小学有相当一部分教师是民办转公办或村聘教师,他们中只有极少数受过专业教育,大部分是凭借自己日积月累的教学经验开展工作的,相当一部分教师教法陈旧、观念落后。教师队伍整体存在着年龄偏大、知识结构老化、知识面窄的问题。面对新形势下的素质教育,面对改革后的义务教育新课程,他们往往显得力不从心。因为人员紧张和学校经费紧张,他们几乎没有机会参加业务培训、到外地听课学习。在我们对5120名初中、小学教师进行问卷调查中,有2270名教师认为教师负担过重,没有时间进行教育科研活动,占问卷人的44.3%。
4.教师队伍青黄不接。
农村小学教师工作生活的环境相对于城市小学来说非常差,条件也相当困难,老教师不断退休,新教师不愿意到条件艰苦的农村小学任教,造成农村小学教师紧缺。同时,农村小学教师负担也比较重。一些生源少、教师缺的农村小学中,有相当一部分教师基本上是包班任教,无论语文、数学还是其他科目,都由一位教师担任,甚至还有一位教师担任几个年级课程的现象。教师应付正常教学尚且力不从心,更谈不上推行素质教育。加之不少农村小学教师处在半耕半教状态,农耕必然占去相当一部分时间,完成正常教学任务也无法保证。在对4447名小学教师问卷中,2252名教师认为工作负担重,占问卷人的50.6%。
5.教育教学设施落后。
很多农村小学教育教学设施缺乏、落后,造成正常的教学活动无法开展,音乐课是教师唱一句,学生跟着唱一句,体育课要么是学生自己玩,要么是体育教师拿来一个篮球,几十个学生打上40分钟……不少课程都因教学设施的缺乏而无法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更别提教育现代化、信息化了。由于信息渠道不畅,一些边远农村小学几乎没有什么教育科研活动,这些都使得农村教师在长年的教学过程中,墨守成规,安于现状,工作无创新。在对5120名中小学教师专项问卷中,订阅有关教育报刊杂志仅1种和未订的有1897人,仅在写论文时阅读使用书刊资料的占810人,能熟练或基本熟练使用电脑的仅962人。
农村调查报告
县位于省的东南部,市的南部,面积1920平方公里,县城建成区面积达12平方公里,下辖5乡7镇1场,人口近30万,其中县城人口约10万,是个传统的农业县,农业机械化程度不高,农村经济科技含量偏低。多年来,县科协始终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团结和带领全县广大科技工作者真抓实干,在普及农村致富实用技术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理念和科学方法、提高广大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和致富能力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因为诸多的原因,县的农村科普工作还存在许多的问题,如:少数部门和干部对农村科普工作认识不足,致使宣传科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等工作还做得不够;科技与经济脱节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广大科技工作者参与经济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还有待于进一步激发;科普培训的师资队伍年纪偏大,农村科普人才青黄不接的现象突出;县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的提升速度依然缓慢,学习和应用实用技术致富能力仍显不足;各农技协和专业技术协会之间开展科普工作情况不平衡,农业方面的新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实践不够,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效果不明显;同时,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市流动引起的结构变化,从整体上拉低了农村人口的科技素质;县科协的科普经费亦显不足等等。因此,当前县农村科普工作的现状与县委、县政府提出的要将建设成“宜居、宜业、宜游”的赣东南又一个区域中心城市的“xx”规划的宏伟蓝图所承担的光荣的、艰巨的科普任务不相适应,针对农村科普工作存在以上的种种问题,笔者认为,科普工作要健康、稳步发展,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科协组织要积极把握县委、县政府积极策应生态经济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这一重大的历史机遇,不等不靠,迎难而上,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科普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唤起全社会对科普工作的支持,着力改善科协的工作条件,各级党政领导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抓经济建设的同时,不能忽视对全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即精神文明建设。要把科普工作与经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加大财政对科普经费的投入,确保深入持久地开展科普工作,认真清理影视、书刊中的迷信、愚昧内容,把无神论宣传作为各种传播媒介的导向,用科学的理论全面占领思想文化阵地。加大与科普工作相适应的科普场馆设施(如科技馆、科普画廊、科普橱窗)的建设,拓展科普网络,按照科普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社会化的要求,健全各级科协组织,科普重点在农村一线,乡镇应建立基层科协组织,配备专兼职科协干部,使科普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争取全社会的公众、企业、学校、其他群众团体等参与科普。
是农业县,农村的科教文化事业相对落后,要加速当地农村现代化的建设,就必须进一步加强农村的科普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及科协组织必须在原有的报刊、书籍、展教、培训、报告会、广播、电视、电影等基本的科普形式和传播手段基础上,再发展科普远程教育、互动式科普展示、参与式科普展教、互联网络、vcd、dvd等多种科普形式和传播手段,同时,着力构建以市山镇耀里等29个省、市、县三级“科普示范村”体系,建立和完善各农技协和专业技术协会组织管理工作,发挥他们辐射、影响、带动周边县(区)乡的农民科技致富的巨大潜能和作用,创建新平台、传播新技术、示范新品种、突出新成果、彰显新理念,极大地拓宽和巩固农村科普渠道,改善科普阵地的条件。但在各乡镇中普遍存在着:农村科普面广,量大,差异大等问题,因此,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在继续坚持利用有效的、传统的科普形式和传播手段的基础上,不断应用高科技的农村科普手段:如要加强应用农村互联网络开展农村科普的意识,逐步建立能够通达全县各村组的农村科普信息网络;要充分利用电视等媒体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建设农村常设性的科普宣传教育设施,如科普图书室、科普画廊、科普橱窗等。
由于科协组织是群众团体,受到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短缺等制约。农村科普机构和人员没有得到应有的待遇,相对于其他的工作人员来说,科普人才普遍存在社会和经济地位低、开展活动困难、人员知识老化、人员外流、人员配置不合理、技术和手段落后、信息不灵等问题,因此,党委、政府要加强农村科普工作队伍建设,对农村基层科普工作者进行继续教育和再培训,更新知识,强化科技工作者树立淡泊名利、乐于奉献、心系三农的职责意识,同时,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授课、传播科技的能力和水平,使他们学会应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方法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将充实和加强农村科普工作队伍力量形成机制化、常态化,并切实解决科普工作者面临的工作条件、待遇、生活等方面的困难,解决其工作的后顾之忧。使之用自己聪明才智,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为将建设成“宜居、宜业、宜游”的赣东南又一个区域中心城市做出贡献。
农村调查报告
本次对调查过程中农民朋友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作了一定的探讨和分析,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类:
1、农田断水频繁,尤其是在干旱季节,更为严重。
2、公路等交通设施的建设不是很完善,农民的出行很不方便。另外,由于公路等的不完善给当地的经济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3、农产品的价格较低,农产品给农民带来的收入甚微。虽然近年来农产品的价格有所上扬,但是农业生产资料也在不停的上涨,与农业投资相比,农产品的价格较为低迷,长此以往将对农民不利。关于问题的分析根据当地政府的基本情况而言,由于在该地区设立的工厂和企业较少,所以税收来源就不多了,另外又加之中央实施的税费改革,对农业税的免除,政府的财政收入就存在一定的问题。农产品的价格持续低迷的问题在全国的范围内都普遍存在,这主要是由于农产品的供求关系所决定的。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众多,这势必会导致农产品的供大于求的情形出现,从而出现“谷贱伤农”。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作为地方政府如果采用宏观调控的手段来解决这一问题的话,可能性不大,效果可能也不会很明显,毕竟地方政府的管辖范围有限,调控能力也有限。对于符合实际情况的经济发展之路,有下列几个:花大力气招商引资对那些拥有丰富的资源的地区,农民本可以很好的利用这些资源来发家致富,但是由于资金不足,无力投资而使得资源无法很好的开发,为了很好的开发利用这些资源,招商引资当为首选。
另外,招商引资的另一个较大的项目是对农产品的生加工等方面。该地区的农产品在销售的过程中几乎没有产生多大的附加值,然而,该地的农产品质忧、产量佳,所以如果再对其进行生加工,则会有很大的潜力。政府应当制定一定的优惠政策,力争建立几个龙头企业,从而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为农民增收注入活力。
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开拓市场、引导生产、加工增值、为农服务的作用。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并致力于组建农业龙头企业集团,增强龙头企业的带动能力。
我们要把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结合起来,积极引导,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要以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开展产销联合,组建多种形式的技术协会、信息协会、流通协会为重点,通过这些市场中介组织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实现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农业政府要适当引导农民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尽快调整农产品品质、品种结构,发展特色产业。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依靠科技进步,立足资源优势,突出抓好品种、质量的结构调整,使农业由市场决定产量、需求决定品种质量的轨道上健康发展。同时也应当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为农民增收创造条件。必须强化市场第一的观念,下大气力研究市场信息、市场动态、市场容量和供求关系,超前预测,科学分析,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指导农业生产,利用时间差、地区差,扩大农产品销售半径,扩大农产品集散量。突出优质抓特色,狠抓调整促增效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有特色,才能有效参与市场竞争并立于不败之地。发展特色产业,推进农业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是新时期实现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
发展壮大农产品经营队伍发展壮大农产品经营队伍,一个产业能不能保持持久活力,还得看产品的销路是否畅通。农业产品销售要有大量的农产品经纪人,政府要针对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培养农产品经纪人,扩大流通渠道。随着农产品的价格上升,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农资市场管理,防止恶意哄抬农资物价,使农民增产不增收的现象防患于未然发展农商经济合作社现阶段,土地全部承包到户,在土地不能大规模集约经营的情况下,另辟途径,通过农商合作社,关键要让农民参与和经营,把一个个单一个体有组织的联合起来,使某一特色产品形成规模、在规模的基础上进行产业化经营,才能尽量降低市场风险,在产品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蔬菜、、生猪、家禽、等都可以通过合作形式形成拳头产品,在市场上占一席之地。只有达到产业化、规模化,才能进行农产品深加工,培育品牌农业产品,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另外,在某一产品达到一定规模、知名度后,政府要引导树立名优品牌,进行注册保护,以品牌开辟市场、拓展销路。总结农村的繁荣,经济发展刻不容缓。“三农”问题的核心在于“农民增收”,这一重大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政府也作了大量的工作已改善农民收入。我就本次的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所调查的内容作了一定的总结和归纳,针对我地的实际情况做出了发展经济的几看法:
1、花大力气招商引资。
2、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3、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农业。
4、突出优质抓特色,狠抓调整促增效。
5、发展壮大农产品经营队伍。
6、发展农商经济合作社。希望能够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尽一番力!
这次早已已结束,但它给我留下了许多思考,使我们这些读圣贤书的人也开始关心窗外事。它时时刻刻提醒我,在生活着九亿多农民的广大农村中,还存在着许许多多这样或那样问题,经济还不够发达,政治体制还不够健全,非常需要我们这些大学生为祖国的繁荣昌盛,为人民生活水平的整体提高,为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尽自己应尽的一份力,作出自己应做的一份贡献!